监督管理房地产用地以及建设的过程,仅靠一个部门显得孤掌难鸣。浙江省提出要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全方面配合。
记者5日从浙江省国土部门了解到,该省要加快构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共同责任机制,具体在年度计划制定、建设项目审批、出让方案编制、批后监管实施、项目复核验收、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方面主动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其中,在审批阶段,浙江省国土、建设部门要求市、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快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建立联动式审批机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从具体细节入手,精简环节,提升审批速度,努力缩短住房项目供地、建设和上市的时间,有利于尽快形成住房的有效供应。
而且,为防止各种变更影响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对已供应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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