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暴利,铤而走险,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半个月之内连抓4名非法贩卖、运输各类假烟的犯罪嫌疑人。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
10月31日上午10时许,温岭人陆某驾驶的车子刚刚开过余姚市杭甬高速公路梁辉出口处,便被早已守候多时的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控制,经过当场搜查,民警在陆某的车内查获了449条香烟,其中包括“中华”、“冬虫夏草”等各类中高档香烟,经过烟草专卖局专业人事鉴定,确定这些香烟均为假烟。陆某随即被经侦大队民警带回接受审查。
经审讯,陆某交待了自己在当天上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事先联系的方式,从杭州某地的一租房内,向别人以低价购买了各类假烟449条。当天他准备将这些假烟运到宁波慈溪进行贩卖,却被早已收到线索的余姚市经侦大队民警在高速公路出口处抓获。陆某是余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半个月来抓获的第4名非法贩卖、运输假烟的犯罪嫌疑人了。
据了解,10月17日上午,经侦大队民警与余姚市烟草专卖局合作,抓获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两人。当天中午,他俩将275条假烟运输到我市,后欲进行非法销售,被该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和经侦大队民警查获。
通过审讯,民警随后又在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张某的租房内又查获各类假烟163条。两名犯罪嫌疑人还供述了自今年8月以来,多次从杭州运输假烟到我市进行销售,并已销售各类假烟769条的犯罪事实。
10月27日晚上,经侦大队民警根据前期线索,赶赴仙居县下阁镇,在一家五金店门口抓获了一名非法运输各类假烟的犯罪嫌疑人潘某。潘某是临海市人,今年32岁,在今年9月18日上午,他受人雇佣将300条给类假烟贩卖运输到我市的一家烟酒店销售。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市民,非法贩卖、运输各类假烟都触犯法律的行为,不仅要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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