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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出口收费合理
 2013年01月16日 10:45:24 嘉善新闻网
  

  嘉善新闻网1月16日讯 事件:1月11日15时31分,新浪微博网友“天翔”发布微博:“2013年第一次到嘉善,又碰到高速公路搭车收费。记得去年来就碰到这事还发了微博,难道这就是‘地嘉如画、人善如水’?”并同步发布沪杭高速嘉善出口通行费发票照片。发票内容显示:“通行费:30元,其中合并收费:嘉善代收费10元。”

  随后,此微博短时间内被转发42次、评论5次,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解释:针对微博网友和社会民众的质疑,本报记者联系了嘉善县交投集团,请他们对此事件进行解释。

  昨天下午,嘉善县善江公路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连华对此作出了解释,他表示,沪杭高速嘉善出口代收费是合理的,并且有相关政策依据。200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自”工程平黎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规定:在平黎公路k24+682处和平黎公路嘉善连接线K2+200处设置嘉善公路收费站干窑、魏塘两个收费点,实行各自单向收费,互检(补)票。在平黎公路K9+300处设置钟埭补票点,并委托沪杭高速公路大云互通收费站代征平黎公路嘉善(魏塘)至大云和平湖至大云段通行费。嘉善公路收费站(含干窑、魏塘收费点)及钟埭补票点对出高速公路大云收费站的车辆检票通行,不再收取通行费。“以上是2002年我们开始代收通行费的相关文件。”

  2011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并平黎公路嘉善段收费站点的复函》,撤销平黎公路干窑、魏塘收费点,归并北移至平黎公路K44+750处(嘉善县与江苏省交界处)收费,沪杭高速公路大云(嘉善)收费站合并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变。2012年4月30日24时开始,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在撤销的收费公路项目中包含平湖至大云至江苏黎里(平湖段),而在撤销的普通公路收费站点中并不包含平黎公路沪杭高速公路大云(嘉善)收费站代征点。“根据这个文件,也就是说高速公路大云收费站代征点仍旧不变,也就是依旧代收,所以迄今为止这个代收费都是合理的,不存在任何问题。”刘连华表示。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鲍引欢 编辑 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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