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嘉善新闻 | 网视 | 商务 | 人文 | 金融 | 旅游 | 民生帮帮帮 微嘉善 | 话题 | 访谈 | 活动 | 论坛 | 图吧 | 爱心志愿者团队
推进“强村计划”,实现强村富民
2013年02月03日 11:18:18

  强村是稳定之基、为民之道、和谐之策。村作为政治体制谱系的“神经末梢”,其地位和作用非常关键——甚至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央方针政策的实施效果。“强村计划”是新的时代条件下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抓手。

  深入实施“强村计划”,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实力。村集体经济是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物质基础。“十一五”末,全县村级可支配收入村均达到173.14万元,列嘉兴市之首,村均稳定性常年性经营收入110.56万元,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4383元。但是各村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处偏僻又无资源优势的村,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无钱办事的问题十分突出,全县仍有24个村的村级可支配资金在50万元以下,最低的村人均可支配资金还不到50元,这些村要依托上级补助和借贷才能确保“开门”。

  因此,积极落实好新一轮“强村计划”是改变当前局面的有效手法。落实好“强村计划”,一是要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协调金融机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信用和相互担保进行融资的方式,积极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要继续加大用地指标支持力度。县、镇(街道)两级在用地指标上要向村级创业项目作适当的倾斜,每年安排一定的土地指标,用于村建设有固定收益的项目。村通过土地整理、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新增的有效土地指标的三分之一左右留给村使用。三是要继续加大相关规费减免力度。村集体在办理用地手续、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行政性规费县留成部分,经济薄弱村全免,其余村减半收取;村集体出租土地使用权和生产经营性用房等所获得的收益,在税收方面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县、镇(街道)两级给予返回。同时,要把村级经济发展纳入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

 

[关闭窗口]
 
更多>> 
嘉善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财政审查委员会名单
嘉善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嘉善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嘉善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名单
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
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议程
设计制作 嘉善新闻网 201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