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三改一拆”行动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嘉兴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决定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县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特制定嘉善县“三改一拆”工作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旨,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三改一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推进“三改一拆”工作作为着力推进全县经济发展、打造和谐嘉善的重要任务。以拆违为重点,通过创新体制、健全制度、加强合作,进一步规范违法建筑查处程序,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实现常抓不懈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进“三改一拆”行动,确保我县三年总计完成“三改一拆”建筑面积350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筑76万平方米。
(一)2013年—全面推进年
全面启动“三改一拆”工作,全县确保2013年完成“三改一拆”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力争93.5万平方米,其中“三改”60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31万平方米,力争33.5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章猪舍19万平方米,具体任务另行下达)。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2013年“三改一拆”任务分解表,在今年11月底前确保各自任务完成,不打折扣。
(二)2014年—攻坚突破年
“三改一拆”工作进入全面攻坚突破,在2013年“三改一拆”全面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县“三改一拆”政策和推进措施,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三)2015年—巩固提升年
“三改一拆”工作进入扫尾阶段。通过严格落实“三改一拆”任务,巩固提升“三改一拆”行动成果,使我县违法建筑现状得到改善,新增违建行为得到遏制。建立“三改一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具体任务另行下达)
三、2013年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在2013年4月底前,县委、县政府成立“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三改一拆”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全县“三改一拆”行动。县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时间节点、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各镇(街道)要根据任务分解情况,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梳理目标、倒排时间表,确保任务落实。
第二阶段:迅速开展、全力推进。2013年5月至9月底。各镇(街道)要落实措施,全力保障“三改一拆”任务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完成率在85%以上。
第三阶段:攻坚扫尾、确保完成。2013年10月至11月底,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梳理“三改一拆”执行情况,对重点、难点项目制定专项措施,全力突破,确保任务全面按时完成。
第四阶段:年度考核、巩固提高。2013年底,对各镇(街道)“三改一拆”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高“三改一拆”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由县级领导联系镇(街道)和重点难点项目,共同参与、协调推动“三改一拆”工作。同时各镇(街道)是我县开展“三改一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真正做到目标咬定、力度加大、队伍健全、措施有效,切实抓好辖区内“三改一拆”工作的落实和顺利推进。
(二)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在“三改一拆”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特别是对弱势群体、少数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应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要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矛盾突出的案件,确保各项工作到位。要做到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做到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突出重点,注重结合。在工作中,坚持“五个必改”,即:即城市重点建设区域内的城中村必改;不符合城市规划、产业规划布局和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的用地必改;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或实施城市规划要求的用地必改;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建筑容积率偏低、厂房使用效率低)、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必改;国家产业目录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用地和高能耗工业用地必改。突出“七个必拆”,即:“违法猪舍必拆、侵占耕地违建必拆、安全隐患违建必拆、党员干部违建必拆、沿路沿河违建必拆、突出典型违建必拆、妨碍建设违建必拆”。抓好“六个结合”,即:结合生猪减量提质,推进农村养殖业转型升级;结合农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老旧村庄改造;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提升城市功能能级;结合“四边三化”工作,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结合“二次开发”,有效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结合卫片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土地管理正常秩序。
(四)严格监督,加强考核。将“三改一拆”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组成九个考核组,对镇(街道)“三改一拆”工作进行“一对一”分组督促、检查、考核。在考核中,要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进行奖励,对工作完成不力的进行问责。县财政对各镇(街道)“三改一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五)广泛宣传,深入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讲清说透“三改一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支持和拥护“三改一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