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专题

嘉善县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13年04月10日 16:02:37 嘉善新闻网
  

  为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打击非法处置行为,保护城乡环境卫生,维护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突出重点、灵活机动、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依法查处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和将餐厨废弃物直接饲喂畜禽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环节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餐厨废弃物管理网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以餐厨废弃物运输环节管控、非法处置打击为重点,开展灵活多样的餐厨废弃物管控打击工作。

  (一)设卡堵截与巡回检查相结合,打击非法运输餐厨废弃物。以魏塘街道、惠民街道、西塘镇和姚庄镇为主要区域进行设卡堵截(设卡点见附件),重点防止江苏、上海等周边地区的餐厨废弃物非法流入我县。

  1.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进行监管。对于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餐厨废弃物就地予以填埋,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2.对餐厨废弃物是否实行单独收集、密闭运输,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防臭、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进行监管。对不符合上述有关要求的,餐厨废弃物就地予以填埋,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3.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信息告示牌,标明餐厨废弃物来源、去向、数量等相关内容进行监管。对未标明上述内容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餐厨废弃物就地予以填埋,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二)全面排摸与摸清餐厨废弃物饲喂相结合,打击未经处理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的行为。各镇(街道)要以猪(禽)舍全面排摸为基础,对排摸中发现的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等行为,建立“一户一档”,坚决予以制止,并采取措施就地处理;对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的养殖场(户)和出租户的违章棚舍限期清理拆除;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三)查处案件与顺藤摸瓜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有关部门要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为期二个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2013年4月1日~10日)

  制定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发布《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细化明确责任分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上海有关方面的联系与协作,构建联合打击机制。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6月11日)

  按照陆路道口全部设卡值守要求,由相关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分别设卡检查,并强化灵活机动应对措施,发现非法运输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与上海有关方面的联动打击,形成打击合力。各镇(街道)结合畜禽养殖调查摸底情况,组织力量,进行突击检查,做好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现场取证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专项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6月11日~15日)

  对前期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专项整治,并完善联合执法和执法查处工作。

  四、工作分工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的养殖场(户)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档案备查;按要求落实设卡检查人员和餐厨废弃物就地处理措施;确定集中整治的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负责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工作。

  县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阻碍相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查处。

  县农经部门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对猪(禽)舍及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摸底调查及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畜牧法》等违法行为。

  县环保部门负责对养殖场(户)环境污染的执法检查和查处工作。

  县交通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县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建城区内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监管和查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环节的整治工作。

  县新居民事务局配合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摸底调查和监管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由县有关领导挂帅,由县公安局牵头会同县农经局、交通局、环保局和行政执法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并配合各镇(街道)开展集中整治。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班子,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县公安局、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强化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集中整治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二)强化整治实效。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要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坚决制止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事收集、运输和使用餐厨废弃物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要建立一套执法监管制度,形成联合执法、主体执法和建章立制并重的长短结合的管用机制。要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推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利用工作。

  (三)形成宣传效应。在集中整治行动,要加强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餐厨废弃物非法处理的危害性,并对顶风作案人员、典型案件予以及时曝光。要强化宣传针对性,从餐厨废弃物产生着手、运输着力、按规定处理使用突破,分类实施教育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餐厨废弃物合法循环利用工作。

  来源     编辑 张建平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最嘉善微信、in嘉善APP,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