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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帮忙:手机被捡走 监控全记录
 2013年04月11日 16:11:45 嘉善新闻网
  

  嘉善新闻网4月11日讯 市民赵女士今天向《民生十分》栏目求助,说几天前丢了一个价值4000多元的“苹果”手机,巧的是,恰好有视频监控拍到了手机被捡走的整个过程,希望通过栏目组寻找这个捡走手机的人。

  赵女士说,4月3日晚上,她和几个朋友在县城亭桥南路上的一家棋牌室打牌,因为第二天就是清明节,学校放假,所以她和另外一个朋友都带了孩子在身边,而两个孩子都拿了各自妈妈的手机玩耍。另外一个孩子给赵女士女儿拍视频,她女儿不要拍,两个孩子就互相追逐,跑来跑去,她女儿把她的手机放在地上就忘记了。

  赵女士说,从女儿把手机放在地上到发现手机找不到了,前后不超过5分钟时间,得知手机不见了,她马上用朋友的手机拨打自己的号码,当时已经关机了。

  随后,赵女士联系了棋牌室的相关负责人,调取了那个时段走廊的监控。

  监控画面显示,当晚11点21分,两个小孩在棋牌室包间门口玩耍用手机拍视频,这时,赵女士的女儿将手机放在了走廊过道的地毯上,之后两个女孩儿都跑进了包间,十几秒后,两人又在包间外追逐,而当两个女孩儿再次跑进包间玩耍时,走廊里面一间包间正好散场,走在最前面的一名戴眼镜的长发女子看到了地上的手机,弯腰拾起,随后边拿着手机,边和后面跟着的两名男子交谈,之后便消失在画面中。

  4月5日上午,赵女士报了警,但是目前警方还没能联系上监控中捡走手机的女子。

  赵女士说,她也询问了那天晚上棋牌室的一名当班服务员,得知那间包间散场后,最后付钱离开的那名男子是这家棋牌室的常客,或许从他那里能打听到捡走手机的那名女子的身份信息,但之后几天赵女士并没有在棋牌室见到那名男子。因此,赵女士希望通过栏目组寻找捡走手机的这位女士。

  律师:拾得遗失物不还违反《物权法》

  拾金不昧、能物归原主,那是要表扬的。但是捡到他人物品不归还,也就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我们来听听律师的观点。

  《民生十分》栏目特约律师杭璐东说,这实际上是一种拾得人家遗失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如果拒不返还,权利人明确拾得人后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拾得人返还原物。

  这里我们也愿意往好的方面想,或许捡到手机的那位女士也正在寻找赵女士,赵女士的联系电话:13605739020。也希望这位女士能尽快和赵女士取得联系,归还手机。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李承香 李靖 编辑 董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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