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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将开展清理禁养区及违章猪(禽)舍专项行动
 2013年04月17日 11:01:44 嘉善新闻网
  

  嘉善新闻网4月17日讯 近日,我县出台《关于清理禁养区及违章猪(禽)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推进违章猪(禽)舍清理工作,确保实现畜禽养殖总量控制三年任务计划。

  此次清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针对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占用基本农田、破坏耕作层的畜禽养殖场(户);所有河道边的畜禽养殖场(户),特别是21条“河长制”重点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以餐厨垃圾废弃物为主要饲料喂养的畜禽养殖场(户);新建违章猪(禽)舍、新发生偷排(直排)和乱抛病死猪、病死猪交易等被查处的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不到位,不能达标的畜禽养殖场(户);其他未经批准违章违建的畜禽养殖场(户)等。

  为使此次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将采取多项配套整治行动。一是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和病死猪交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擅自利用餐厨废弃物直接饲喂畜禽的行为;严厉打击病死猪交易及其制售产品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排查收售屠宰经营病死猪和私屠滥宰等违法黑窝点,切断收购、屠宰、贩卖、冷藏、加工、批发病死猪利益链条。二是开展畜禽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整治行动。强化畜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违禁药物检测,严厉打击逃检、漏检、违法制售使用非饲料添加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滥用兽药等行为,强化畜牧兽医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责任制,落实养殖主体责任。三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力量建设,强化畜禽养殖规范管理和养殖污染的巡查监管力度;加强环保、农经等部门联合执法,对直排或偷排养殖污水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推动养殖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提升。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倪峥嵘 编辑 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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