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日前表示,上海要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12月23日《人民日报》)。
权力清单并非新鲜话题,很多地方的政府已经出台了厚厚的权力清单,明确了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的问题。
“权力清单”很必要,不可少,它既是权力流程图,清晰、准确地告诉官员,权力的范围、权力运行的程序、边界在哪里;又是“紧箍咒”,警示官员不可越界用权、违规用权、滥用权力。
我认为,恪守“权力清单”的必要前提是必须敬畏百姓的“权利清单”。由此及彼,仅制定“权力清单”是不够的,还应该向社会公布公民“权利清单”。
道理在于,首先,包罗万象的“权力清单”包括政府办事程序、执法流程等,很多群众是看不懂的,很难行使监督权,倒不如详细、清晰地告诉公民有哪些权利,怎么行使权利,当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样依法维权,法无禁止就是公民权利的边界与空间。
其次,从公民社会的视角分析,权力敬畏权利,理应成为法治社会的准则和政府行为的规范。
第三,权力是为权利服务的,如果仅有“权力清单”而缺失“权利清单”,恐生权力的自傲与自恃。
希望各地在积极打造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也要认真研究、制订规范百姓“权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