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李娜于春节前斩获澳网桂冠以来,随着一系列围绕着她的事件(领导车站亲接、恩师拥抱遭臭脸、省里80万元的奖励、历史旧账的重提等等)的发生,舆论鼎沸,争议四起,热度高,延时长,整个春节,似乎只有春晚话题的关注度可与之匹敌。
李娜之久热,或因其做事与做人上在国人心目中形成了大的反差。李娜的“做事”,自然没得说。网球的制高点向来为欧美人所把持,现在李娜打破了这一垄断,职业生涯中连出佳绩,已与不多的几位世界巨星比肩而立,令国人的民族自豪感顿生。而李娜的“做人”呢,无论是宣称打球不代表国家,还是对旧师冷若冰霜,对媒体直言不敬,对领导关怀的不屑,在不少人眼中,却有悖常理常情。如是一来,一个李娜,分裂成“做事”的和“做人”的两个公众形象,争议便不期而至。
事实上,讨论李娜是否应受到追捧,难点也正在于其“做事”和“做人”的评判分裂上。对于“做事”的李娜,万众一致首肯;面对“做人”的李娜,拍砖的、狂顶的各有理由。而对个人褒贬的复杂之处,往往恰在“做人”方面难有统一认知。
虽然如此,应该说,我们的社会对于“做人”,不但看重,而且还存有主流观念或意识,所谓世事洞明,所谓人情练达,表现出来的,一如留面子、讲义气、八面玲珑、锋芒不露,行事低调、尊官敬老等等处世潜规则。李娜的备受争议,说白了,不过是其某些行为有违潜在的主流做人观。
我们的经验中,社会上做事与做人兼而擅之者寡,多数情况下,有的胜在做事,有的强在做人。大学者陈寅恪,当年受聘中科院中古史研究所所长时,就有言论迹近狂狷,虽然固守了自己心中的原则,但辜负了某些还算知人善任的领导的一片好心,拂了他们的面子,则是一定的。想像另外的会做人者,当会选择外圆内方的行事方式。当然,我们更见多了未立寸功、业绩平平,却仅因会“做人”的职场、官场得意者,左右逢源,平步青云,无非下足了隐忍、圆滑、曲意逢迎的功夫而少有“对立面”。
当然,“做事”中有“做人”,反之亦然。但“做人”的目的,说到底,还是为了做成事,这就是我们强调营造“做事”文化或氛围的缘故。一个社会,专注于“做事”的人多,使一味琢磨“做人”者没有市场,总是一件好事。
翻检民国旧事,多少高人、名人同时也是奇人、怪人,极端者,事业顶尖,做人乏善可陈。但他毕竟不做违法的事,即便惊世骇俗,公众一阵议论后,也一笑了之,由他去了。
这么多年过去,世界有了长足进步,观念理应更多元,社会理应更包容。回到李娜,大概谁也不会当她作活雷锋。她的那些言行,其实远未到惊世骇俗的地步。况且圆融的李娜也不是李娜。所以争议归争议,大可不必上升到大是大非的高度。中国网球,没有李娜是遗憾的;而有了李娜不知珍惜,则是更遗憾的事。(梅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