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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实施年度报告制度的公告
  2014年09月30日 16:56:52  嘉善新闻网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正式启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放查询服务

  从10月1日起,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zjaic.gov.cn,下简称“公示系统”)查询全省所有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年度报告信息,以及企业自行公示的相关信息。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③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④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⑤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⑥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该系统还与全国各省(市)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网,社会公众可以链接查询所有在中国各级工商登记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示信息。

  二、启动实施2013、2014年度报告工作

  (一)年度报告对象

  凡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嘉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都应当依法报送2013、2014年度报告。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报送2014年度报告。

  已注销、被吊销或被撤销的市场主体不允许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13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需要报送2013、2014两个年度报告的,应当在成功报送2013年度报告后,才能报送2014年度报告。

  (三)年度报告内容及公示内容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①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②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③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④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⑥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⑦非公企业党建、商标注册使用、广告发布经营以及部分财务报表指标等其它信息;⑧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⑦项内容仅限用于为政府决策服务使用,不对外公开;第⑧项内容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①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②生产经营信息;③资产状况信息;④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⑤联系方式信息;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内容包括:①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②生产经营信息;③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④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年度报告的途径和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采取电子化报告方式,可以登录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jsaic.gov.cn )点击“企业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模块进行相应操作,或直接登录“公示系统”。在通过身份验证确认后,按照系统所列内容完整填报并提交后,年度报告即告完成,“公示系统”同时将该年度报告内容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采取纸质报告方式。个体工商户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局(工商局)领取或从市场监管局(工商局)门户网站下载《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后,直接提交或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市场监管局(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工商局)接收到纸质报告表后,在“公示系统”中公示其已年度报告的情况,但不公示具体年度报告内容。

  三、接收企业联络员确认书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采取电子化报送方式,需要进行网上身证验证确认。“公示系统”提供两种确认方式:第一种方式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数字证书直接登录,在线填报保存后即完成年度报告的报送并公示。第二种是未使用数字证书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事先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局(工商局)办理企业联络员及其手机号码的确认手续,“公示系统”向企业确认人员的手机发送密码,企业凭该密码登录“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企业联络员确认的基本流程是: ①企业进入“公示系统”,在线填写保存《联络员信息确认书》;②打印确认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粘贴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③将确认书送交或挂号邮寄至市场监管局(工商局);④市场监管局(工商局)接收并在“公示系统”中予以确认;⑤完成确认程序,以后可在“公示系统”上使用已确认联络员信息及手机号获取密码。

  企业数字证书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向所属地数字证书服务网点购买申领,具体可登录网址:www.icinfo.cn查询,或致电免费客服热线:4008884636。数字证书可享有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领域内“一证通用”,包括在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工商部门年度报告、地税网上报税、人力社保网上办事、银行账户及贷款卡年检年审等方面的应用。

  四、不依法进行年度报告的后果

  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度报告的,或者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将受到约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予以限制或禁入。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度报告的,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五、其它事项

  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实行电子化年度报告,无需再提交年度报告书面材料,无需缴纳费用,营业执照无需加盖年度报告戳记。

  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其填报信息有误,可在年度报告截止时间(6月30日)之前自行进行修改,但每次修改后原申报信息仍记录于公示系统中,故提醒企业申报时要努力做到申报信息一次完成,提高正确率,防止申报差错而造成不良信誉影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年度报告或自行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工商)部门举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没有进行2013年度报告(备案)的,可以继续登录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备案)”子系统进行报送,2014年度报告统一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公示系统”报送。

  六、特别提示

  嘉兴审批一体化改革后,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工商局)不再承担直接登记工作,凡以嘉兴市局名义登记的嘉善企业,按属地管辖原则向嘉善县市场监管局(工商局)报送年度报告。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84231290

  来源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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