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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访谈
  2014年11月26日 09:03:09  嘉善新闻网
  

  主持人:各位网友朋友们好,欢迎收看由嘉善县人民法院、嘉善新闻网共同举办的“民事案件执行”访谈。本期访谈的嘉宾是嘉善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锡峰,嘉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陈超。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司法公正就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内容,但要真正实现司法公正,让每一个公正裁判的内容得以实现,还要依靠民事案件执行这一程序,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民事案件执行”这个话题。

  主持人:那朱局长我们老百姓一定想了解一下法院执行局的职能,你能和我们广大网友和老百姓说说吗?

  朱锡峰:执行局的职责,简单地说,就是办理执行案件,最主要的是,具有履行内容的生效民事裁判、行政非诉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还有申请强制执行的仲裁、公证债权文书和经人民法院承认的外国法院裁判等案件。有的网友戏说执行就是“讨债”,其实执行工作更多的是需要技能、智慧和经验。

  主持人:朱局长再介绍一下我们嘉善法院执行工作的总体情况吧?

  朱锡峰:2012年至2014年8月,嘉善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执行案件7440件,执结6415件,同比分别上升64.5%、58.4%,执结标的金额14.7亿元。在执行工作中注重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建立健全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等执行新机制。与金融部门“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顺利启用,已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万余人次;与供电部门、劳动部门建立涉企案件执行专项协作机制、劳动争议化解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民医院建立了拘留对象专项体检“绿色通道”,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处罚;与县公安局建立了被执行人及财产协助查控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完善执行监督机制,试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听证制度,增强执行程序的透明度。加强长三角区域法院执行协作,与平湖、金山法院召开第五次联席会议,完善了信息共享、案件委托、财产处置等协作机制。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对136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对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刑罚,将1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向社会公布,对其经营、消费、信贷实施制约。

  主持人:朱局长,一提到执行大家的第一反映就是“执行难”, “执行难”是怎么形成的?

  朱锡峰:执行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就执行案件本身而言,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比较低,有70%案件要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实施过程中,又有70%案件需要强制执行。涉案金额不断提高,新情况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就执行前提看,近年来嘉善法院有将近1/3左右的案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说虽有部分财产,但基于社会和谐和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的考虑,政策性、制度性规定不能执行。我们举一个例子,由于法律规定必须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需的生活住房等原因,执行城镇被执行人仅有一套住房的案件很困难;就执行环境而言,当前信用制度不够完备,逃债赖债对抗执行现象比较严重。另外由于受到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执行联动机制尚未完全激活,对失信行为还缺乏全方位惩戒的工作机制,再加上近期经济持续下行,执行工作可以说难上加难。概括起来,执行难主要表现为“四个难”: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又难寻,执行财产难动,协助执行人难求。与此同时,执行队伍基础薄弱,素质参差不齐,案多人少矛盾加剧,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这与群众的期望有较大的距离,我们内心也是很不安的。但我们始终抱有这种信念:办法总比困难多,一年会比一年好。

  主持人:那您对破解“执行难”有什么看法和见意?

  朱锡峰: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形成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良好格局;从措施上看,就是要借外力、练内功。借外力就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多方联动,综合治理,变法院唱独角戏为全社会大合唱,变法院单打一为全社会大围剿;练内功主要是深化执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变被动执行为主动执行、变机械执行为能动执行,提高执行威慑力。在步骤上,我个人认为,可能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缓解执行难。因为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文化、观念和道德,尚不具备彻底解决执行难的条件。第二步才是破解执行难,当经济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制度全面完善,执行环境全面好转,执行难问题才会根本解决。

  主持人:对被执行人仅有的一处房产能执行吗?

  朱锡峰:所谓“一处住房”,是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的唯一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予以执行。所以,对被执行人仅有的一套房产从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一般不能执行。但是,被执行人虽仅有一套住房,却超过了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或设定了抵押,向他人借款。对这一类房产,在保证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下是可以执行的。省高院在今年对这一问题进一步进行了解答,明确了以下情形不能被认定为“一处住房”:1、一审诉讼、仲裁案件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因转让其他住房而形成一处住房的;2、被执行人在城镇虽只有一处住房,但在当地(县级的市、县、区)农村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的;3、被执行人的一处住房用于出租、出借的;4、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连续一年以上未居住的;5、一处住房系执行案件债务所指向的标的物的;6、其他不宜认定为“一处住房”的情形。

  网友happyyangapple:什么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哪些行为属于高消费行为?

  陈超: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就可以限制其高消费。具体高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住星级宾馆,购买汽车、不动产,旅游、度假,子女上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产品等。

  网友叶蔓蔓:最高法院发布了公布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司法解释,哪些情形可以纳入失信名单?

  陈超:以下六种情形要纳入失信名单: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相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从宽掌握对被执行人是否具有履行能力的认定标准。凡是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且不能证明其是五保人员或者低保对象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要没有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省高院也明确要求,以纳入名单为原则,以不纳入为例外。

  网友江南剑客:快春节了,有没有加大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帮农民工维权?

  朱锡峰:法院历来重视涉民生案件特别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2013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还部署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突出主动、快速和优先原则,加大了对涉民生案件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从去年底开始,我们根据最高法院的工作部署,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重点清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九类案件。我们要求对涉民生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要强化主动执行、强化执行措施、强化执行救助,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网友小小仙:为什么执行难,欠钱的人就是不想还,申请法院帮我们执行,可是法院说,要个人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可是我上哪里去找线索啊。

  朱锡峰:对于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法院现在可以根据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利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直接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也会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单位等地实地调查。不会因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而不予执行。

  网友♀天外飞仙:有些案件被申请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又急需执行款,比如交通肇事案件,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

  朱锡峰:对此类案件,法院首先必须穷尽执行措施,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前提下,还要查清申请执行人的生活是否特别困难,是否属于特困群体。如果属于特困群体,法院则可根据案件情况对申请执行人给予适当的救助。

  网友苏二如墨: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查找自己申请的执行案件吗?

  朱锡峰: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登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下一步,我省法院还将通过12368执行短信平台,将案件进展情况通过短信实时告知申请执行人。

  网友卡兼尖:执行的时候为什么都得是我们自己去寻找被执行人呢?

  朱锡峰:这与执行理念变化和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有关。一个时期执行实践中坚持当事人主义,要求当事人要主动去查找和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去年以来,最高法院要求要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强调主动执行。我们要求各级法院要充分运用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主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网友heartblue: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隐匿财产,法院有权拘留或移交判刑吗?

  陈超:对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故意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采取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友倾城一笑:现在欠薪问题比较多,嘉善法院在替农民工讨回“血汗钱”方面有何做法?有什么成效?

  陈超:一是我们突出了快速,把涉农民工案件纳入马上就办工作机制,适用快速执行程序,基本做到当天立案当天采取措施。二是突出主动,在受理案件后立即主动发挥信息化平台的作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马上启动快速查封和变现程序。三是突出优先,对于涉民生案件优先分配,快速兑现。四是突出惩戒,对于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杨歪歪~:上次看新闻说无锡公布"老赖"信息,两人主动还款,效果挺好,我们嘉善的情况怎样?被纳入失信名单有什么后果?

  陈超:我院已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部署,以纳入名单为原则,以不纳入为例外,已将绝大部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名单。如果被纳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将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可能受到限制。

  网友嘉善醉清风:现实中经常碰到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而需要执行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请问如何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

  朱锡峰:这个问题也是执行中经常碰到的问题,为规范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平等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省高院就下发了一份《关于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案件的相关问题解答》,该解答中明确:执行依据对债务性质未予明确的,执行程序中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判断和审查,即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判断标准。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债务,执行机构在案外人异议审查时可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2.夫妻一方擅自举债资助与其没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产生的债务;3.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者受赠归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4.夫妻一方管理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债务;5.夫妻一方擅自对外担保且另一方未因担保行为获益所产生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刑事犯罪被判处的财产刑部分;7.夫妻一方因赌博、吸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8.为支付夫妻之间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用所产生的债务;9.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个人债务。

  网友^一念执着^:我看到现在法院在执行中拍卖财产都是采用网络拍卖,能介绍一下网络拍卖的情况吗?

  朱锡峰: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拍卖价格最大化和拍卖成本最小化,同时防止暗箱操作,确保司法廉洁,浙江法院系统自2012年开始,积极探索网络司法拍卖。嘉善法院也于2013年起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网店,有序推进司法网拍工作,嘉善法院的拍卖标的物除了不适合进行网络拍卖的以外,一律进行网络拍卖,截止到现在,网络拍卖的数据在全省和全市军排名靠前。与传统拍卖相比,网络司法拍卖具有五个方面的明显优势:一是扩大了竞拍范围,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传统拍卖公告的受众面窄、地域性强,而“淘宝”拥有其他平台无法比拟的客户群,并且竞拍过程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干扰,大幅度减少了串标等的可能性。二是促使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由于竞买人不受地域限制,参拍人数多,大大有助于促使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同时,竞买人异地参拍成为现实,也为本地法院拍卖异地标的物提供了有效途径。三是真正实行零佣金。由于传统司法拍卖存在不但须委托拍卖机构,在纸质媒体上刊登拍卖公告,还需要一定的场地等成本因素,不可能实行零佣金,而网络的操作系统化和空间虚拟性,完全省略了这些费用,使零佣金成为现实。四是杜绝了暗箱操作。由于所有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所有竞买人接受的信息一致,有效排除了信息不对称等人为因素。拍卖过程在众多网民的围观下进行,全程处于完全公开的境地。公开加“零佣金”,极大地挤压了“寻租”空间,筑起了一道廉洁司法防线。五是提高执行效率。法院直接将查实的标的物情况上传拍卖平台,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执行效率。

  浙江法院网上竞拍流程,主要分四个步骤。第一步:公告拍品。执行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拍卖公告,包括拍品情况、拍卖时间、起拍价、评估价、增价幅度、保证金数额、咨询电话等各要素。拍品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描述展示。公告期动产一般为8天,不动产为15天以上。此间竞买意向人可以到现场查看实物。同时,拍卖公告还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以扩大影响。第二步: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只要授权支付宝冻结其帐户中一定的金额作为保证金后,即可获得一个竞买号,用于参拍。无论是在公告期还是开拍期间,只要拍卖还没结束,竞买人都可以交纳保证金报名参拍。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限制,但需2人以上报名且最高应价超过保留价才能成交。第三步:出价竞拍。到公告确定的时间后系统准时自动开拍,竞拍人输入出价金额进行出价。在拍卖页面上,只显示竞买号和报价,不显示具体的竞买人信息。竞价时间一般为动产12小时,不动产24小时。出价最高者竞拍成功。为充分竞价,防止在拍卖预设截止时间前竞价拥堵,系统还设置了延时报价功能,即预定截止时间前2分钟内有新的报价的,竞价时间即时自动延迟5分钟。此外,系统还设计了专门程序保护优先购买权,即优先购买权须在开拍2日前经拍卖的人民法院确认,并在该拍品页面对应选项上明示。当有最高应价并超过保留价时,应征询所有优先购买权人的意见;有2人以上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以网上抽签的方式确定买受人。第四步:付款交接。竞价成功的竞买人可以通过支付宝或线下支付两种方式付款,联系法院交接拍品。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24个小时内自动解冻。依托淘宝网平台进行的网络司法拍卖,将拍卖标的、交易规则等信息全部公开上网,保证了信息的准确、及时、公开。

  网友龙之心:嘉善法院有什么措施抓队伍廉政建设?

  朱锡峰:腐败问题是社会的一颗毒瘤,对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危害太大,必须下决心铲除。尤其是法官搞腐败,是人民群众最无法容忍的。人们常说,人民法院是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谁在守呢?是法官在守,法官就像是足球场上的守门员,如果他那里失守了,这道防线最后也就彻底垮掉了。所以,我特别重视廉洁问题。法官不廉洁就难有公信力可言。所以从这件事上看,法官对腐败问题必须是零容忍,我们最近在实行“五个禁令”的案件类查处上就是贯彻“零容忍”这样的态度。 对如何更好地防止法官出问题,还是要坚持用教育、制度、惩处三者并重的办法来解决,注重从思想上教育、制度上约束,努力让“清廉”二字溶入法官血液,成就法官品格。

  来源     编辑 滕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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