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到9月,县卫生监督所每个月都要对我县游泳池进行抽样检测,从前三个月的检测结果来看,我县泳池卫生状况基本良好。
县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监督科科长陆佩峰介绍,我县目前共有7家游泳场所,8月份,县卫生监督所抽查了其中的2家,监测结果基本符合国家标准,其中有一家泳池的个别指标略高,对此,已经要求其整改,同时,按照《浙江省游泳管理办法》,进行了处罚,而对整改后检测好了的结果将在卫生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按照要求,游泳场所泳池内要定期净化消毒,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每日应补充新水,保证水质的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