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底楼车库开始卖鱼,我们楼上住户的日子就难过了。”“污水泼得路上到处都是,味道难闻。”近日,多名家住魏塘街道嘉辰社区杜鹃小区的居民拨打县长热线反映小区两处靠近马路的车库被流动摊贩承租下来成了“小型鱼市”,该鱼市不仅扰民,还带来了交通拥堵、环境脏乱等一系列问题。
“小型鱼市”隐身车库
小区居民有苦难言
“卖鱼的车库在哪里?”9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小区靠近施家路一侧的3幢一单元底楼的401和301两处车库,一间卖河鲜,一间卖海鲜,两名摊贩提着小包,热情向路人兜售梭子蟹、带鱼、花鲢……记者在旁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去那里买鱼的居民很多。“这里比菜场便宜多了,而且很新鲜,我买过很多次。”居民王师傅说。记者在一处车库内看到,里面放着氧气泵,大大小小的鱼盆,还有一些泡沫箱,里面放有冰鲜,墙上没有看到任何工商营业执照,摊贩更换鱼盆污水时,直接倾倒在马路上,老远就能闻到一股腥味。“这里生意比菜场好,而且不用出摊位费。”说起为什么租车库卖鱼,一名摊贩这样说。
“车库对面就是杜鹃幼儿园,污水泼得地上到处都是,脏也就算了,小孩滑倒怎么办?”“他们每天一早就开始卖鱼,吵得我们楼上住户都睡不好觉。”虽然卖鱼有市场,但很多居民提起这个“小型鱼市”还是很有意见,希望社区或者相关部门能够取缔这一扰民经营场所。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
责令鱼市近期停业
“我们接到了不少居民投诉,尤其是这幢楼的其他住户意见比较大,我们对这个问题也很头痛。”嘉辰社区党委书记杨成刚说,这两家开在车库里的鱼市属无照经营,社区先后向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过此事。“其实以前他们也属流动摊贩性质,社区邀请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处理,效果不错,但今年上半年,他们为逃避执法检查,打了‘擦边球’,租下车库,让人一时不知如何处理。”记者从行政执法部门了解到,执法部门对广场、道路等室外公共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有管辖权限,而对像这种租用车库有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缺少执法依据,力有不逮。不过记者从浙江嘉深律师事务所杭璐东律师处了解到,居民小区属住宅性质,按《物权法》规定,不管是摊贩还是房东都不可私自将其改变成商用性质开店经营。如确需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业主同意。该事件中,摊贩如被查证属无证经营出售生鲜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对其进行查处。
记者随后联系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9月7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前往现场查看,发现确属无证经营,已责令两名摊贩限期改正,停止经营,并对其是否停止经营情况进行后续监督,如发现再犯,将会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