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9月10日讯 市民蒋女士反映,自己在县城香溪美林小区有一套房子,出租给别人住已经好几年了,今年4月份开始,她的租客向她反映,一到下雨天,家里就会漏水,墙壁也已经发霉,真叫人苦恼。
蒋女士的家位于13楼,一走进她家的这套房子里,记者看到,房内墙壁发霉情况相当严重,房间内的部分墙皮已经脱落。放在房间内的柜子也是发霉严重。房顶也有发霉的情况,地面上的木质地板已经全部被撬掉,正在铺设地砖。蒋女士说,这套房子买了六年多,自己住了一段时间后就一直租给别人住,今年四月份,租客跟她反映,一到下雨天,房子就漏水。
蒋女士说,自己一空就会到房子里查看问题。前段时间,房间墙壁上发霉也没有现在这么严重,而且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漏水。之后物业告诉她可能是雨水总管渗漏,导致她家渗水,然而,从今年四月份开始,自己跟物业就维修问题交涉过很多次,但一直没什么结果。而当时租客的租房时间还没有到期,由于雨水管正好经过卫生间,要确定是不是总管漏水引起的,要敲掉墙壁才能看得清楚,所以她打算等到租客租房时间到期后再好好查看。
房租是8月31号到期,到期后租客搬走了,蒋女士9月1号过来一看,橱柜里全部都发霉了,把地板撬开后,角落里都还是有水的。
蒋女士说,之后自己再一次去找物业反映问题,对方竟然推脱说,不关他们的事。自己也跟物业提出解决方案,她个人找人来维修,但是希望物业能够减免她几年物业费。
随后,记者也找到了小区物业方面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这根总管他们不是不愿意维修,只是维修难度比较大,上个月,15楼的住户也出现了类似蒋女士家的问题,最后对方是把卫生间的墙面敲掉后,确定是因为雨水总管破损导致家里漏水这个原因后才修好的。
而关于蒋女士提出的要求减免几年物业费的要求,物业方面则表示,这样的要求无法接受,他们只承担维修的人工费,其他的费用不承担。
律师:法律上不支持业主减免物业费
蒋女士遇到这样的问题,是否有权要求减免物业费呢?记者也咨询了《民生十分》栏目特约律师杭璐东。杭律师表示,像蒋女士的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物业进行维修,但减免几年物业费的要求在法律上并不支持。
杭律师解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有明确规定,住宅小区之内共有部分的维修,应当动用小区内的专项维修资金来进行维修,如果是现在新成立的一些小区的话,本身小区内就有一个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公司可以直接使用。另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服务费用。如果业主提出由于没有行使维修的情况,要求物业费充赔偿费用的请求,这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