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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上电动车致二人死亡 肇事司机酒后“断片”
 2015年09月14日 09:45:44 嘉善新闻网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浅显易懂的道理,也是应该遵守的底线,可是偏偏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触犯底线。近日,魏塘街道庄港社区路段发生汽车撞上电动自行车致二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肇事人酒后驾车,始终无法回忆起案发经过。

  据了解,当晚有群众报警称发生交通事故,汽车撞上电动车后不但没有停车,还卡着电动自行车行驶了近一公里,汽车轮胎磨损严重致车辆失控撞上路缘石无法开动,驾驶员才停车。交警赶到事发地发现,电动车已被撞烂,但未发现伤者,不远处有两个散发酒气的男人相互搀扶着站在路边。群众指认这两人就是从肇事车辆上下来的,但无法确认谁是驾驶员。出警民警向值班领导汇报,事故中队增派人手赶往现场,在庄港路段发现一男一女两名伤者躺在国道上,生命垂危。

  案情重大,一组民警护送伤者去医院,一组民警控制肇事嫌疑人并带去医院血检。当晚22时,两名伤者均被医院宣布抢救无效死亡。两名肇事嫌疑人对事故发生情况一问三不知,其中一名嫌疑人因饮酒过度情绪失控被约束后送到医院药物醒酒。

  经查,汽车肇事驾驶员陈某当晚酒后驾驶着自己的小型越野车带着朋友万某称再换地方宵夜,但逐步加强的酒精作用使陈某丧失了驾驶车辆的能力,到后来连自己怎么去的现场和为什么去也不知道。经鉴定,陈某当晚血液的酒精含量是269毫克/100毫升。目前,驾驶员陈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然而他始终无法回忆起事发经过。

  后记:酒后驾车,丢证被拘;醉酒驾车,锒铛入狱。每一个社会成员,哪怕只是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也应该养成一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公德意识,遵守法律、珍爱生命、文明饮酒。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撰稿 之言 尹夏 编辑 黄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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