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9月22日讯 四川籍新居民刘弟志来电说,这个月月初,他在建筑工地上搬运钢筋时受了伤,医药费已经耗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而自己在寻求工伤赔偿时遇到了困难。
刘弟志告诉记者,他来嘉善打工十几年了,去年9月份,一位熟人介绍他到惠民街道的一处建筑工地上干活儿,每个月有四五千元的工资,但是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今年9月3日,他在工地上搬运钢筋的时候发生了意外,摔了一跤,伤的很严重。
事情发生后,工友们立马将刘弟志送往县中医院,经过医生的初步诊断,他右脚右内侧踝骨折。刘弟志说,之后,他的家人又将他转到嘉兴市武警医院接受手术,前前后后总共花去了21000多元的医药费。现在,由于生活不能自理,妻子向单位请了长假,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儿子每月两三千元的工资。
妻子李长珍说,叫丈夫干活的包工头唐先生,支付了3500元医药费之后,一直没有明确表态后续的赔偿,她也找唐先生谈过,但没有谈拢。而这次碰面之后,就没有再联系过,赔偿的事也就一直没有下文了。
承建单位:外包工程中工人发生工伤事故与他们无关
之后,记者也来到刘弟志受伤前打工的建筑工地,包工头唐先生不在,记者找到了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浙江精工建设集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刘弟志受伤前打工的建筑工地是他们承包给唐先生的,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就写明了出现意外与他们无关。
包工头:工人在非工作时间受伤没有赔偿责任
记者也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唐先生,他表示,出事那天,他并没有叫刘弟志到工地上班,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刘弟志会出现在工地上干活,而刘弟志受伤的时候也早已过了工地正常下班的时间。
唐先生表示,之前,出于人道主义,他去医院垫付过3500元的医药费,但对后续的赔偿事宜,自己没有承担的责任。
随后记者通过电话再次向刘弟志进行核实,对于包工头唐先生说的,发生事故在晚上七八点,已经下班的说法,他予以了否认,并表示,当时工地上还有其他工友,可以进行证实。
编后话:像刘先生遇到的这个情况,该怎样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呢?律师及劳动保障部门又有怎样的建议?明天我们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