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民政局了解到,我县出台了《嘉善县政策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计划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策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了纳入保险覆盖范围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及没有本县户籍但在本县居住生活,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同时,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入围保险公司和保险方案,明确缴费标准为20元/人·年,非本县户籍的老年人自付投保费用。
我县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99353人,占全县户籍总人口的25.7%。目前,全县养老机构有13家,其中公办机构11家,民办机构2家,总床位数达336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438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4张。现共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9家,接受日间照料服务的老人有2.2万余人,享受政府服务补贴的老人有1522人。
据测算,每年县财政将投入超200万元资金实施该保险方案,全面保障全县老年人在机构内、照料中心内、老年娱乐场所活动时及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伤害风险,有利于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增强广大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