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民生

看病直奔大医院要多掏钱了 10月1日起我县实施分级诊疗
 2015年09月25日 10:22:11 嘉善新闻网
  

  嘉善人注意了,10月1日起,看病有大变化,生病直奔大医院要掏更多的钱了。昨天,记者就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内容采访了县卫计局和县医保办相关负责人。

  今年6月30日,县卫生、人社、发改、财政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嘉善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随后,我县出台《嘉善县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细则》,决定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有哪些规定?一些特殊疾病,需要经常到大医院就诊,是不是每次都要开转诊单?本报记者为你细细梳理。

  

  我县分级诊疗制度有哪些规定?

  分级诊疗制度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那么,看病首诊去哪里?双向转诊又是如何管理的?

  县卫计局副局长斯其连介绍,嘉善县域内各县级医院、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均为首诊医疗机构。一般性的常见病、多发病鼓励就近、就便到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逐步实现能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治入院,能在县内解决的不出县域的目标。

  具体来说,从10月1日起,参保人员由县内到县外跨区域就诊,须由县级医院(分别为: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嘉善县中医医院、嘉善县康慈医院)出具《嘉善县参保对象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证明》(以下简称转诊证明),方可按政策报销医疗费用。

  

  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有何不同?

  县医保办主任冷春红介绍,对于经转诊的病人,向医保经办机构出具转诊证明,住院、门诊可按政策报销医疗费用,不同医疗机构连续住院的起付线可累计。未经转诊自行到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下降30%。那么,难道所有人看病都要先拿到“转诊证明”才能享受医保优惠吗?冷春红表示,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比如嘉善人工作在外地等)可以不需要转诊证明。

  此外,也并不是所有的县外医院都给转诊证明“面子”的,冷主任介绍说,有些医院即使出具转诊证明也不能享受医保,这就需要嘉善人看清楚医保转县外医院的规定。“对于职工医保这个群体来说,嘉兴市范围内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和浙江省、上海市我县医保定点医院都可以看病报销,如果不是我县医保定点医院,那需要是浙江省、上海市医保定点的三级乙等及以上级别的医院,其他省份医保定点的三级甲等医院可以报销。对于合作医疗这部分群体来说,嘉兴市、浙江省、上海市及其他我县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这些医院在合作医疗手册里都有详细说明,县域外非我县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话,需要是公立二级及以上级别的医院。”冷春红说。

  

  转诊证明如何办理?

  县医保办表示,对确需转院的患者,由经治医师填写转诊证明并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提交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办公室,双向转诊办公室通过“嘉兴市双向转诊系统”做好转诊工作,并打印《嘉兴市医疗机构转诊单》盖章后由患者自行携带至接收医院,转诊证明经转诊办盖章后,由患者在转入医院入、出院前交医保报销受理部门审核。 而合作医疗住院患者,如果在联网医院刷卡结算,需携带转诊证明在转入医院出院前,到县人力社保部门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转院连接手续。冷春红表示,在10月1日前住院就诊的患者不需要提供转诊证明,以10月1日开始的入院日期为准。目前,县卫计局已经加印了10万份宣传册页下发给各镇(街道),且将4家县级医院的转诊办公室咨询电话向外公布,并安排值班人员。下一步,县卫计局将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出台系列便民惠民措施。最终通过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鲍引欢 编辑 黄丽燕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最嘉善微信、in嘉善APP,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