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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在沉香荡上建起桥
 2015年10月27日 10:06:55 嘉善新闻网
  

  村民在沉香荡上建起桥

  未经审批涉嫌违建将限期拆除

  姚庄镇有个地方叫上坟圩,被沉香荡四面环绕,出入上坟圩只能靠船只通行。今年2月,承包了上坟圩32亩土地养殖鱼虾的丁永泉为了解决出行困难,在沉香荡河面上搭建了一座72米长的便桥,因未批先建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审批手续,面临拆除的命运。

  近日,记者来到现场采访并跟随丁永泉穿过了这座便桥。该桥采用钢管搭建而成,桥面铺设了一层铁丝网,铁丝网已经锈迹斑斑。在桥面最中央约2米长的位置,只见一根木质跳板连接铁丝网桥面,跳板下面无任何东西搭建,记者手扶一根细长的钢管桥栏才得以小心翼翼走完跳板。此外,桥梁部分地方采用螺丝固定,但有些部位只是焊接而成,影响了桥梁的安全性能。

  丁永泉告诉记者,今年2月上旬开始建桥,到4月初被人发现后便停止施工建设,整个工程还未全部结束。自己设计、费时2个月的建桥工程被执法部门叫停且要限期拆除,丁永泉颇感无奈:“此前承包上坟圩的人还有小船作交通工具,后来船只取消且租赁到期就不承包了,我承包了下来,承包前就有搭建便桥的想法。如果便桥拆掉,我靠什么运输货物?与农户的租期要到2028年。”

  村民建桥2个月为何没有及时被发现?记者从姚庄镇丁栅村了解情况。村委会主任钱静华告诉记者,沉香荡水域宽广,河道保洁工作与沉香村共同承担。她承认,在2月至4月建桥期间巡逻河道时并没有发现这座处于偏僻河段的便桥,存在工作疏漏。

  记者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姚庄分局了解到,今年4月,该局接到镇里反映丁永泉私自建桥一事,立即向丁永泉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至今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该分局副局长王建强表示,丁永泉的行为涉嫌未经批准涉河建设,给防洪排涝交通带来不良影响。王建强说:“当事人涉嫌违反了《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涉河建设的话,必须要经过批准,违反这个规定,水利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补办相关手续,如果当事人逾期未补办或者补办未得到批准的话,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逾期未改正,未拆除这个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我们将强制拆除,并处以一万元到十万元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丁永泉虽有较大的抵触情绪,但较为配合。由于眼下正是菱的采摘期,为避免在拆桥过程中给他人菱秧带来影响,丁永泉提出到11月初拆除便桥,得到姚庄镇和执法部门的同意。姚庄镇相关人员表示,如果丁永泉不在承诺期限内拆除便桥,将采取强制措施。

  

  采访后记:丁永泉承包用以养殖的上坟圩是一座孤岛,水上交通不便,建桥方便交通也合情合理。不过,由于不懂建桥的各项手续,他的建桥梦终将成空。未批先建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势必要拆,但拆之后他的水上交通问题如何解决,还需要各部门积极作为。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赵莉勰 编辑 何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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