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网视  |  观天下  |  人文  |  生活  |  金融 | 民生  |  话题 | 专题  |  访谈  |  论坛  |  图吧  |  微嘉善  |  爱心志愿者团队  |  嘉善广电  |  嘉善数字报  |  彩票

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民生

被冤枉偷东西?保洁员“打人”引纠纷
  2015年11月02日 15:26:59  嘉善新闻网

  嘉善新闻网112讯  家住干窑镇范泾村的陈女士找到我们,说自己是嘉兴一家物业公司员工,被安排到嘉善一家商场做保洁,10月6日晚上,被公司一名下派的管理人员金女士冤枉偷东西,在拉扯之间,对方受了伤,为了这件事,公司扣住了自己一个多月的工资。陈女士觉得自己很冤枉。

  金女士:工作上产生纠纷

  记者也电话联系了金女士。金女士说,当时自己并没有说陈女士偷东西,完全是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在拉扯之间,自己摔倒在了地上,造成大腿等肌肉损伤。

  陈女士:不愿道歉不赞同误工费

  陈女士说,事情发生后,自己8号开始就打算辞职不干了。但嘉兴公司负责人过来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一定要让自己道歉,可她觉得是对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冤枉自己偷东西在先,所以不同意道歉。而对方受伤后,基本每天都在上班,所以对于误工费,陈女士也觉得不能认可。

  金女士:没有正式上班

  对于受伤后一直上班的说法,金女士表示,她并没有正式开始上班,只是每天例行报到一下。

  陈女士说,为了这件事,公司扣住了自己一个多月的工资,大概2800块钱左右。

  公司:打人应该道歉

  采访中,嘉兴物业公司一位相关负责人褚经理也来到现场,给我们说明了情况。

  他说,公司有规定,如果真的打人了,道歉是必须的。该负责的医药费也是要负责的,还有误工费之类的,确实也有说到。金女士休息是休息的,上班也是出来的。金女士说,如果对方道歉,她也可以原谅,毕竟陈女士岁数也大了,因为医药费有些部分是可以报销的。她现在生气的是,陈女士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公司:工资结算后会发

  至于扣住工资的事情,公司褚经理表示,工资不是不发,只是打算等到事情处理好以后,再进行结算。褚经理表示,接下去,公司方面会再找双方进行协商处理。陈女士和金女士也表示了同意。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于君 黄凯  编辑 黄丽燕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嘉善新闻微信,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