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幽澜自来水公司日前接到群众举报,在嘉洲阳光花园小区38幢,有人涉嫌私接水管,偷用公共管网的自来水。了解情况后,县幽澜自来水公司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同到现场进行了查看、核实。
在嘉洲阳光花园小区38幢2楼记者看到,有一根直径2厘米左右大小的管子从一墙之隔的206室延伸过来,接入了自来水公司的公共管网。
县幽澜自来水公司魏塘营业所所长项雄表示,用户偷水这种行为非法占用国家水资源,也容易给周围用户造成不良影响。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将私接的水管进行了拆除。
魏塘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现场敲了206室住户的门,但一直没有人应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私接水管,偷水的行为人已经涉嫌违反禁止盗用城市供水的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可以处1000到10000元的罚款,并要求对方补交相关盗用的水费。
魏塘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顾竹青说,当事人没有碰到,现场进行了取证,还要进行调查核实。如属实,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责令停止行为,补交水费,也可处以罚款。
编后话:嘉洲阳光花园小区38幢206室目前由一位租客在居住,小区物业并没有房东和租客的相关登记信息。所以说,到底是谁涉嫌私接水管的,还有待县幽澜自来水公司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