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我们持续关注了“双十一”电商、快递行业的繁忙情况。而在疯狂网购的“双十一”,购买、下单、付账后,商品价格或质量问题就成了消费者后续关注的重点。那么市民在网购时,一般会遇到哪些问题?在网购后遇到消费问题时,又该如何维权呢?
记者从县消保委了解到,今年以来截至目前,他们共收到我县消费者关于网购问题的投诉17起,同比去年增加一倍左右。随着“双十一”各类商品寄达后,预计未来一周内,还会陆续出现一些网购投诉。
县消保委秘书长沈剑虹介绍,在投诉中,主要集中在三类,第一个是消费者觉得寄过来的速度比较慢,包裹收到后有一定损坏,第二个是收到商品后发现不对劲,买到的东西和商家宣传的不一样,可能涉及到虚假宣传,第三个可能会有价格上的分歧,商家可能会提前做一些提价后再打折。
沈剑虹告诉记者,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比方说一些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这个条款,有些定制的商品,下载的音乐、电影也不行,还有报纸、期刊这方面的东西也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还有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约定过不适用这一条款,并且消费者也是同意的,这种情况也是不适用这一条款。
那么,在超过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一期限后,消费者遇到网购问题时又该如何来维权呢?沈剑虹表示,消费者可以向网购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是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另外,网购不同于实体店消费,毕竟存在一定的虚拟性,因此消费者在网购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太冲动,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承诺,网上有些图片、宣传可能会有一定夸大,消费者要仔细分辨,收到商品后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第一时间跟商家联系,当然,之前也要做好证据的保留,比如说在收到商品拆包验货的时候,用手机把照片拍下来,然后及时跟商家去沟通。
沈剑虹还提醒广大消费者,现在一些商家会在网上刷好评和信誉度,因此消费者在网购的时候一定要货比三家,尽量选择一些网络官方旗舰店去购买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