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程序,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全面更换,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受理后,申请人需缴纳劳动能力鉴定费每人每次280元。
据县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原一式四份的《嘉兴市职工因工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停止使用,更换为一式一份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格分为三大部分:工伤职工信息栏、用人单位信息栏、申报事项确认栏,申请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还需提交其他材料供存档。材料包括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签名的A4纸书写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一份,与本次工伤有关的各种原始片(包括X光片,CT光片、MRI片等),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