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12月10日讯 昨天我们报道了电瓶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中的闯红灯现象,今天再来关注一下电瓶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记者走访了县城几个主要的十字路口进行查看,发现绝大部分的电瓶车驾驶人都能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但也有部分电瓶车驾驶人,在有隔离栏明确划分好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却依然开在机动车道上。
在县城谈公路、环北路的这处路口,基本上每隔几分钟,就可以看到有电瓶车开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抢道。在谈公路、解放路路口,这里电瓶车开上机动车道的现象同样不在少数。
记者了解到,电瓶车驾驶人因为驾驶习惯、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等原因,闯红灯、不按道路行驶等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电动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则应该靠右行驶,而且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在横过机动车道时也应该下车推行。
县交警大队法制宣传科科长孙建华提醒非机动车驾驶人,要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然容易发生追尾、碰撞导致人员伤亡。 编后话:在今年10月27日的节目中,我们报道了在320国道嘉善南桥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着电瓶车的男子,因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结果被两辆汽车接连撞了两次,造成严重受伤的悲剧。这里我们也再次提醒广大的电瓶车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以免发生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