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网视  |  观天下  |  人文  |  生活  |  金融 | 民生  |  话题 | 专题  |  访谈  |  论坛  |  图吧  |  微嘉善  |  爱心志愿者团队  |  嘉善广电  |  嘉善数字报  |  彩票

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民生

关注电瓶车安全: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现象依然存在
  2015年12月10日 16:01:52  嘉善新闻网

  嘉善新闻网12月10日讯 昨天我们报道了电瓶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中的闯红灯现象,今天再来关注一下电瓶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记者走访了县城几个主要的十字路口进行查看,发现绝大部分的电瓶车驾驶人都能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但也有部分电瓶车驾驶人,在有隔离栏明确划分好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却依然开在机动车道上。

  在县城谈公路、环北路的这处路口,基本上每隔几分钟,就可以看到有电瓶车开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抢道。在谈公路、解放路路口,这里电瓶车开上机动车道的现象同样不在少数。

  记者了解到,电瓶车驾驶人因为驾驶习惯、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等原因,闯红灯、不按道路行驶等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电动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则应该靠右行驶,而且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在横过机动车道时也应该下车推行。

  县交警大队法制宣传科科长孙建华提醒非机动车驾驶人,要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然容易发生追尾、碰撞导致人员伤亡。 编后话:在今年10月27日的节目中,我们报道了在320国道嘉善南桥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着电瓶车的男子,因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结果被两辆汽车接连撞了两次,造成严重受伤的悲剧。这里我们也再次提醒广大的电瓶车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以免发生悲剧。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帖海东 黄凯  编辑 董玲珠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嘉善新闻微信,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