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在北京举办的“2015第十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我县天凝镇洪溪村推出的重大村务决策公决入选“2015中国十大民生决策”。洪溪村党总支书记陈俐勤赴北京领奖。
2012年,在天凝镇洪溪村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全县全面推广“重大村务决策公决”,出台了《“重大村务决策公决”指导意见》,目前全县104个村已实现“重大村务决策公决”全覆盖。从“村务质询会”到“民主评议会”,依托农村“三资”的规范化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村务公决民主管理制度。
村务公决制度明确了公决的内容和程序,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通过酝酿、论证、提出公决草案、合法性审查、完善公决方案、组织公决、实施并监督、结果公开等“重大村务决策公决”八步工作法,有效推动村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之前,洪溪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根据多数群众意愿,决定在村部分主干道上安装路灯,此项工程村里支出约10多万元,有些村民认为此项工程开支太大,有些村民认为村里完全没必要安装路灯,有些村民认为路灯设置距离自家太远,面对这些异议,村里决定启动“村务公决程序”,由每户代表进行投票表决,最终70%的村民投票赞成,路灯安装工程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