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今年36岁了,依然孑然一身,心里有点着急,姑妈给她介绍了个“富二代”,她就一头扎进去了,可没想到落得个人财两空。
据了解,李某感情一直不顺,她姑妈无意中认识了陆某,陆某自称是“富二代”,虽然年纪比李某大蛮多,但经济条件很好。李某一听就心动了,跟姑妈要来了对方的电话号码,加了微信,两人聊了起来。一两个星期后,双方约定在杭州见面。李某仔细端详开着大奔出现的陆某,年纪大倒也帅气,就是看起来有点“娘”,没有喉结。陆某看出了李某的心思,说自己是因为之前老婆去世,哭得太厉害了,动了手术拿掉了喉结。
当天,陆某就跟李某说自己在来的路上丢了钱包,身份证和钱都没了,问李某借3000元。李某想着对方是个“富二代”,就二话不说借了钱给“他”,还请陆某吃了顿饭。谁知过了四天陆某又打电话给李某,说自己去绍兴结账,路上出了车祸,撞了个老人,打算私了,赔对方2.5万元,身上现金不够。恋爱中的李某一听,马上跟朋友借了1万元给“他”。又过两天,陆某又跟李某说对她仗义相助很感动,带母亲来杭州看她,让她出来见面,刚见面陆某就说晚上要请朋友吃饭,李某就又借了1000元给他。直到第四次,陆某再次以车修好了要去江苏取车为由跟她借钱时,李某才反应过来,自己跟陆某根本不熟悉,甚至没见过陆某身份证,之前借钱也从没打过借条。李某马上打电话给姑妈,谁知道姑妈跟对方也不熟悉,只是听对方自己说是个“富二代”。
李某马上报警,公安查询的信息吓了她一大跳,陆某是个女的,还是同性恋。为此,李某来到嘉善法院,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陆某提起诉讼。在此,法官提醒,恋爱不能把经济条件,如有车有房等放在首位,对方的人品、性格才是真正应该考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