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12月24日讯 县城子胥苑小区多位住户反映称,所在的55幢1单元电梯停运已有一个月,多次找物业协商,一直没有结果。
记者日前来到小区55幢楼一单元的电梯口发现,电梯显示灯全部不亮,按键也没有任何反应,而电梯口也没有张贴任何告示。住户们说,他们小区共有6部电梯,分别安装在4幢小高层,而这次停运的就只有55幢1单元的这部电梯,共涉及16户人家。
这部电梯为何要停运呢?有小区住户说,可能是跟这幢楼的一些住户没有缴纳物业费有关。一位住户说,有些人家的电瓶车经常被偷,问了物业也没有下文,于是物业费就不交了。
随后,记者也到子胥苑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一位负责人说,55幢楼1单元的电梯停运是因为变频器出现故障,考虑到维修费用比较高,业主又不交物业费,所以就停用了。
这位负责人说,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低,导致物业服务难以维持。前段时间,他们也口头通知过这幢楼的住户想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但住户们大多不配合。
不过,有住户表示,小区物业以业主没有交物业费为由,拖延维修电梯的时间,这显然是不对的,只要物业能把自己的服务做好,他们还是愿意交物业费的。
物业延修电梯不合理业主须交纳物业费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找到了县房管处物业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电梯费用被归为物业费当中,其中电梯费用包含电梯维护费用和电梯用电费用,这些都应来自业主,如果业主不能及时交纳物业费,将会给自己和他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需要业主及时交纳物业费。当然,小区物业方面也无权停运电梯,物业方面应该张贴公告,与业主说明问题,双方争取协商解决。在这件事中,修电梯和物业费是两回事情,电梯修肯定要修好,物业费也要交,物业公司如果遇到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没有资金,可以申请维修基金。
《民生十分》栏目特约律师杭璐东说,按照有关规定,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一种物业服务合同的关系,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的话,属于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很多渠道解决,但物业公司确实不能以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进行停运电梯等设施。这里实际上是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物业公司行使公用部分的维修,作为物业,有维修的责任,第二肯定的是物业费肯定要交的,如果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小区物业:将设置电梯卡
目前子胥苑小区55幢1单元的电梯已经修好,可以正常使用,经过协商,小区住户和物业公司达成意见,采取门禁插卡的办法,缴纳物业费的住户发放电梯卡,没有缴纳物业费的,则不能乘坐电梯。对于小区物业发放电梯卡的做法,又是否合理呢?
杭律师表示,确实是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之后,有表决的,大家都同意的,可以视为业主的一种对自己小区管理的一种自制,使用刷卡的行为来督促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支付物业费用,但是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是变相侵害了部分业主的权益,比如说有些访客过来由于没有门禁卡就进不去,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可不可以设置,个人意见从物权法的角度不是很妥当。
编后话:小区业主因为物业管理不到位,拒绝交纳物业费,而小区物业以业主不交纳物业费为由,暂停服务管理,这所带来的必然是一种恶性循环。只有让物业和业主携手起来,转变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念和自觉交纳物业费的观念,才能让我们的居住环境变得更加和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