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洗衣做饭、园林里灌溉树木、企业里生产用水……到处都需要用水。然而,生活中也有不少不良的用水习惯,导致水资源严重浪费。近日,我县出台了《嘉善县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推出奖罚举措,督促全社会节约用水。
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该《办法》对全县范围内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做出了规定,强化城市节水用水宣传和教育,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提高用水效率。
为了倡导节约用水,我县正在大力创建节水型单位(企业)和节水型小区。今年,县卫生局、住建局、康慈医院、杜鹃小学成为我县第一批节水型单位。四季江南小区已申报节水型小区创建。
据了解,今年县水务集团共向大云镇中心幼儿园、嘉善中专等20个单位发放节水器具1000套。除了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还需要改变不良的用水习惯,保持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将洗菜水用来拖地,用淘米水浇花,用洗衣机洗衣服时满桶再洗,刷牙时随时关掉水龙头,残茶水用来擦家具、门窗……“从日常生活中的用水细节做起,只要坚持,相信每个人都能为节水出一份力。”市民胡小妹说。
非居民用水户须申请年度用水计划
《办法》里提到,我县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制订年度用水计划。今后,我县取用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将有计划地用水,用水户需向县住建局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办法》规定每年11月15日前向住建局提出申请,12月底住建局发文下达用水户用水计划。明年起,这个工作将开展起来。”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我县居民生活用水从今年1月起已执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为鼓励企业节约用水,《办法》里规定非居民用水户每3年至5年要进行节水评估,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对于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规定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非居民用水户通过节水措施,年度用水量低于核定用水计划的,经考核后,对节水数量较大的用水户给予一定的奖励。有违反节约用水管理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