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12月30日讯 市民王先生来电反映说,12月25日晚上,他妻子路过和合村入口附近时,被一根垂下的电缆线给绊倒受伤了,现在不知道找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在王先生妻子被绊倒的地方,记者看到,这根垂下的电缆线仍旧斜在东西走向的非机动车道上。
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晚8点半左右,妻子骑电瓶车到泗洲中学去接儿子。不知怎么的,到这里一下子就给绊倒了,天黑也看不到什么东西。就打他电话,他立马从洪溪赶过来。后来发现就是这根线,缠在这里。
王先生报警后,交警赶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取证。但由于天黑,没法确定这根线是哪家公司的,然后叫了联通、电信等,到现场进行了查看。
然而这几家运营商现场看过之后,都认为不是自己公司的电缆线。随后,王先生在电线杆上找到了中国移动的标识,他认为,电线很有可能是移动公司的。于是,记者帮忙联系到了一位移动公司的负责人,对方在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后表示,这根电线杆确实是他们公司的,但线却不是中国移动的,也分辨不出到底属于哪家单位。
不过,移动公司确认,这条线路并没有取得他们公司的同意,等于说是私拉乱接上去的。根据这种情况,接下去,公司会对自己所属电线杆上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检查。
记者了解到,这起事故发生后,王先生的妻子最终被确诊为右腿粉碎性骨折,并在县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手术,目前已花费医疗费近四万元。
律师:移动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没有找到肇事电缆线的所属单位,那么,对于王先生妻子的遭遇,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律师认为,既然移动公司方面已经承认这根电线杆是他们架设的,并且交警也认定是电线杆上垂下的电缆线导致的交通事故,那么移动公司作为管理方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因为按照《侵权责任法》的原理来说,应当由电缆线以及电缆线的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另外,电缆线以及电缆线所有人有过错的,应该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管理人和所有人可以向私拉者和私自设立者进行追偿。但是对受害者来说,应当由管理人和所有人首先承担一个侵权责任。
王先生表示,在暂时找不到肇事电缆线所属单位的情况下,接下去,他会找移动公司追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