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1月8日讯 市民桂先生来电,上个礼拜,他陪女朋友逛街的时候,看中了一部最新款苹果6S玫瑰金手机,可交了钱,手机却没有拿到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桂先生说,他看中的这部苹果6S手机,售价为4850元,然而交钱后,当工作人员拆开包装验机时,却出现了不能读卡的问题。店家没有经过桂先生的同意就刷机了,刷机刷了两次之后还是不行,之后,桂先生就要求店家换机或者退款,可店家不同意。
手机店:苹果手机拆封就不能退换
桂先生说,店家不肯更换手机或退钱的理由是苹果公司有规定,任何一部iPhone手机只要拆封就不能再退换了,只能拿原手机去售后维修。
桂先生表示,他刚买的新手机,还没拿出店门,当然不同意去售后维修。
县消保委:销售者须承担三包责任
针对这个情况,记者陪同桂先生一起来到县消保委反映。县消保委秘书长沈剑虹在了解情况后,拨通了该手机店的电话,沈剑虹告诉对方,消费者买到不符合法律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产品时,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也就是说谁经销,谁负责。这件事事实上,双方的交易没有完成,不涉及到售后,商家没有把好的手机给顾客,没有交付货物就要售后,顾客可以不要手机,完全可以选择退货,不买了,七天之内,理由很充足的。
但手机店始终以苹果公司的规定为由,表示只能对原来这部有问题的手机进行维修更换。手机店工作人员说,苹果售后换出来的机子就是一个单机头,包装里拆开来的单机,是否新旧依托的不是包装,依靠的是它的激活日期,苹果手机激活查得出来的。
沈剑虹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生产厂家或销售单位如何规定,都不可以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在一定期限内包退、包换、包修的三包规定。《消法》是国家的法律规定,凡是在我们中国销售的所有产品都应该符合消法的规定,不能说某个品牌的商品执行他们品牌的一些规定,品牌再大也没有法律大。所有的商品都应该符合消费者保护法来执行。
经过协商,手机店最终同意给桂先生更换一部新手机,桂先生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