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1月14日讯 对于很多远离家乡、在外工作的朋友来说,“世界再大,过年回家”是一种信念,如果能开着刚买的新车回家过年,一是更方便,不用担心买票难,二来也算是在外打拼的一个成果,可以让家人开心开心。新居民康先生原本就是这么合计的,连买车的预付款都交了,结果现在和汽车销售店产生了分歧,到底怎么回事呢?
康先生和妻子一起在嘉善务工,春节将近,他们打算回家过年,于是想到买一辆汽车,这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辆汽车。去年12月26日,他在县城一家汽车销售中心看上了一辆白色的江淮轿车,双方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康先生支付了2000元的预付款。
康先生说,车原价是76800元,便宜2000元,成交价为74800元。原本打算这个月中旬去提车,并分期付款的,但后来想到要回老家上牌照,并全额付款,康先生说当时的销售员是同意他提车的。
康先生说,这个星期二,他去提车,没想到,当他告知销售人员自己要在老家上牌并且自己购买车险时,对方有意见了。车不能减价,一分钱也不便宜了,还必须在他那里买保险,商业险加上交强险一共是5500元,不买保险钱也不退了,车也不卖了。
记者在康先生和这家汽车销售中心签订的销售合同上看到,上面只有汽车的售价、预付款金额等,并没有有关车险购买的约定事项。
汽车销售商:同意退还预付款
那么,情况是否真的像康先生说的这样呢?随后,记者陪同康先生来到了这家汽车销售中心,一名经理出面接待,并帮忙联系了当事的销售人员,对方表示不愿面对镜头,正面接受采访。
这位销售员表示,当时他们已经谈好,车辆是不好外发的,上外地牌照的,这个厂里是有规定的。
最终,汽车销售中心退还了预付款。 康先生说,目前他们考虑这个月18日坐巴士回老家,但是这样一来,他和妻子就要提前辞掉工厂的工作,可能要损失七八千元的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