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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庄镇实行镇村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制”
 2016年01月27日 10:12:21 嘉善新闻网
  
    “不准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礼卡;不准采取分散、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扩大规模操办;不准用公款报销或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动用公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不准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不准其他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近日,姚庄镇出台了《关于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为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划清了纪律红线。

  据了解,现实生活中,不少基层干部对喜事怎么办苦于没有具体细则标准,生怕度没把握好而违反了纪律。如今,有了这项通知,知晓了具体细则,提前三天做好书面报备,操办符合规定要求,事情也办得体面大方。“以往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都会口头报备一下,而此次通知的出台实施也是将报备制度由口头转为书面,落实到常规工作中去。”镇纪委书记陈勤耘说,报备的备案表具体到操办地点、时间和桌数等细则,做到详细规范,也能让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大事前,多想一想,把握好纪律的尺度。如此这般,既能免掉很多不必要的人情世故,也能弘扬中华民族勤俭持家的优良美德。

  而如果姚庄镇镇村干部出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有借机敛财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其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个人或单位动用公款、公物用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要从严从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倪杨艳 通讯员 邢乐静 编辑 黄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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