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2月15日讯 春节前,我县运管部门以及出租车公司就提前给的哥、的姐打了“预防针”,提醒大家不能有不按计价器收费、随意涨价的行为。但是,还是有少数驾驶员坐地起价,美其名日:加班费。
一位乘客给记者发来了一段视频,说的是,大年初一晚上6点多,在县政府东门附近打车前往东方大厦,按照距离,原本应该在起步价的范围内,也就是8元钱,但是那天出租车司机要价15元。出租车司机给出的理由是:平日里是不涨价的,春节里算加班的,总要涨点的。这位乘客说,加班的费用不应该由她来承担,要收15元也可以的,但是她肯定会举报。最终,这位出租车司机还是收了8元车费,没有涨价。
记者从县运管所了解到,春节假期,他们共接到四起出租车涉嫌违法行为的有效投诉。县运管所副所长孙月祥表示,接下去,他们会对这几起投诉展开调查取证,一旦证据确凿的话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视情节的严重程度处600~1000元的罚款。
采访中,县运管部门表示,前两年的春节假期,反映出租车违法行为的有效投诉数量在十多起,今年,已经明显减少。应该说,投诉量减少是好事情,但也不能盲目乐观,因为,还存在有其他乘客因嫌麻烦而没有投诉的情况。
编后话:春节期间,出租车涨价,看似情有可原,但不能略的是,出租车随意涨价,不仅损害了出租车营运市场的秩序,更是损害了嘉善的形象,对于这样的行为,必须要加强监管,不能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