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民生

百姓看病得更多实惠
 2016年02月24日 14:25:17 嘉善新闻网
  

  【案由】关于完善调整嘉善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与补偿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转建议)

  【建议人】徐丽娟等11位县人大代表

  【背景】嘉善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城乡居民都受益不少,特别是自2014年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后,进一步降低了广大参合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但每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与补偿管理实施细则都有所调整,不少参保居民反映较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年度内每家医院每次住院收取相应级别的起付线;二是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每年递增,居民就诊较为集中的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没有提升;三是近年来,每年度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与补偿管理实施细则,从政策出台到征缴工作结束时间太短,增加了基层的工作量,容易发生差错。鉴于此,在天凝镇的县人大代表们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完善调整嘉善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与补偿管理实施细则的对策建议。

  【办理过程及结果】该议案提出后,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转交至县人力社保局具体办理。去年以来,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县人力社保局进行了协调。2015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人均筹资标准和门诊补偿比例均提高,在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从按可补偿费用的40%给予补偿提高到50%,此外,取消意外伤害、交通事故住院封顶线,增设“婚嫁迁入”人员亦可参保等进一步保障广大参保对象的切身利益。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合理有序就医的实施意见》嘉政办﹝2015﹞1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合作医疗试点推行转诊就医制度,对于经转诊的医院起付线可累计一次计算。县财政在补助个人缴费的标准之外,也会对基金年度亏损给予临时性适当补助。县人力社保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综合考虑我县合作医疗基金实际运行情况及物价水平合理确定下一年度的筹资标准,以实现基金的年度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市民感言】“多亏了城乡合作医疗,已经报了5万多元了!”家住陶庄镇的林福海就是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调整的受益对象之一。去年下半年,林福海在回家途中突然摔倒后出现头晕头痛等症状,去医院检查后才发现脑袋里长了个肿瘤,原本靠林福海打工维持生计的一家三口顿时乱了手脚。动了几次手术后他保住了性命,但十多万元的医疗费用成了一家人肩上的重担。“幸好2015年住院报销比例提升了不少,这样算下来,自己只花了几万元钱。”城乡合作医疗政策调整后,家住姚庄镇、原本大病小病直奔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张云顺看病不再舍近求远了。“小病在家门口看一样,政策调整后在镇上看门诊还能报销一半,让百姓得到更多实惠啦!”

  【代表感言】“一年来,我们感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对这个议案的重视,看到了一系列切实有力的城乡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调整措施,百姓反映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我们对整个议案的办理过程和结果都很满意。”徐丽娟说。作为该议案的主要撰写者之一,徐丽娟现任天凝镇联谊村村委会主任,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县人大代表,平时工作中,她一直关注居民所需所盼。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她多次参与部门协调,反映基层声音,看着议案一步步落实,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她内心无比欣慰。徐丽娟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关注基层动态,做好百姓的民意传声筒,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今后在制定各项民生政策时能多来基层走走,让政策尽量完善。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马叶芬 编辑 黄丽燕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最嘉善微信、in嘉善APP,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