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看像一张“百元大钞”掉在地上,走近了细看才发现这只是一张印有百元人民币图案的小广告。近日,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记者反映,他散步时发现地上散落着不少“百元钞票”,捡起来后才发现是商家的广告卡片,只不过在背面印上了人民币图案。陈先生质疑,这些小广告扔在地上像牛皮癣一样,既影响市容卫生,又有损人民币的形象。
从陈先生手机拍摄的现场照片,记者看到卡片的一面做成百元钞的样子,远远一看还以为是一张被折叠过的一百元钞票,另一面则印着“无抵押无担保”“三天内放款”等广告内容。将小广告“伪装”成人民币博眼球宣传效果是达到了,那么,这样的宣传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呢?
记者咨询了浙江嘉深律师事务所了解到,《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都属于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查处。在小卡片广告单上印有人民币票样,属于非法仿制人民币的行为,工商部门、相关执法部门可以依法没收仿制品,公安机关可给予行政处罚,可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