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我县首次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排污权公开拍卖。作为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机制创新,排污权拍卖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
据了解,排放权是指控制一定区域内温室气体、主要污染物等的排放总量,再将其划成配额分给不同的排放单位形成的权利。排放权交易建立在“排放有偿”的理念之上,通过排放配额的交易流转实现总量控制的目标。排放权交易制度将对环境有影响的排放物量化成指标并赋予其资产属性,以市场的手段有效地实现环境保护。政府储备排污权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出让的对象仅限于重大环境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以及其他符合相关要求的重点项目;排污单位排污权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出让的对象仅限于企业间兼并重组的项目。除协议转让和租赁排污权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所需新增排污权均需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电子竞价平台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获取。
据悉,在此次拍卖中,拍卖标的有COD排污权7.31吨,SO2排污权0.43吨,NH3-N排污权1.08吨,NOX排污权0.98吨。经过96次举牌,9家企业拍卖成交,其中成交最高COD为2万元/年·吨,SO2为0.43万元/年·吨,NH3-N为0.65万元/年·吨,NOX为0.22万元/年·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