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我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正式开始受理。今年是我县实施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的第三年,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县新居民事务局早准备、早谋划、早部署,充分利用短信、图文电视、QQ、微信等宣传媒体,广泛做好今年新政策释疑和宣传引导工作,提高新居民知晓率,确保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今年积分申请在材料提供方面做了相应的调整,原本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调整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