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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全面启动
 2016年04月20日 10:17:38 嘉善新闻网
  

  近日,《嘉善县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县全面启动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差别化管理模式。“今后,我县将实行差别化指标分配、差别化供地、差别化用地等多项差别化管理措施,综合运用用地预申请、弹性年期、转让限制等调节工具,丰富供应方式,增强供给弹性,满足产业发展差异化、多样化的用地需求。”县国土资源局利用科相关负责人说。

  2014年底,我国确定包括嘉兴在内的4个城市,试点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我县起草制订了《嘉善县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在征求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意见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今年4月,县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通过“实施差别化指标分配、差别化供地方式、差别化地价政策、土地弹性出让”等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确保优质项目落地。

  试点工作中,我县将改革计划指标分配方式,实施差别化指标分配,建立项目竞争择优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相挂钩机制,根据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建设强度、容积率、亩均产出、能耗、环境容量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的,原则上从高到低安排。

  为了充分发挥地价的杠杆作用,我县还实行了差别化地价政策。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为A类等优先发展的项目,采取地价修正系数修正下浮确定出让起始价。对不符合我县鼓励类产业,但国家、省仍允许投资的工业项目,在土地评估价格基础上,上浮不低于20%确定出让起始价。

  推行弹性出让年限制是此次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一大亮点。我县将根据不同产业类型、行业特点和企业生命周期等提出差别化的用地意见,设定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不等的时间,灵活设定土地出让年期,进一步扩大土地利用效益。出让期限届满时,对项目投入产出、税收等经济指标进行综合评估,仍然正常生产并保持增长态势的企业,可以申请以协议出让方式续期使用土地。

  针对出让后续管理问题,我县将加大监管力度,对合同实行多方监管。签订亩均投入产出承诺书,对亩均销售、亩均税收、亩均地方贡献度、达产资金等进行明确约定,并建立相关部门共同监管机制和定期核验评估制度,对履约情况进行监管。 此外,我县还将在优化存量工业用地、调整完善工业用地布局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据统计,2015年,全县分阶段管理出让项目16宗,面积232.4亩;差别化地价出让项目20宗,面积798.5亩;出让合同多方履约监管36宗,面积1030.9亩。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倪峥嵘 编辑 黄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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