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借了别人的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自以为聪明的他最终难逃交警的火眼金睛。日前,拿到处罚单的岳某感叹道,开车一定要遵守交规,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据了解,日前,安徽籍人岳某来到320国道里泽卡点中队处理大厅处理交通违法事故。当岳某出示驾驶证和身份证后,民警发现驾驶证和身份证非同一人,岳某承认自己的驾驶证已被注销,便抱着侥幸心理找来朋友的驾驶证代为扣分。民警一方面告知岳某,处理交通违法事故必须驾驶员本人到现场,另一方面民警询问岳某是谁驾驶车辆抵达卡点的。岳某叫来在外等候的朋友,说是朋友开的,此人也出示了驾驶证和身份证。于是,民警调出了该车途经卡口时的高清照片,照片中清楚地显示坐在驾驶室的是岳某。岳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的事实。据其交代,他去年买了辆轻型厢式货车做生意,平时找人开车,因本月车辆年检到期,到嘉善来检测,由于有3张外地的非现场交通违法未处理而没有通过,因借朋友的驾驶证扣分,朋友不认路,于是岳某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到卡点中队处理违法。最终,交警大队对岳某作出了罚款18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