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5月6日讯 有市民来电反映,在县城东方名嘉小区旁边的华东林业产权交易中心门口,有3个公共停车位上,一直被人放着“请勿泊车”的牌子,觉得很不合理。
在这家华东林业产权交易中心门口,记者看到,3个公共停车位上确实摆放着“请勿泊车”的牌子。里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禁停标识是他们摆放的。因为从做生意的风水来说,有车停着就挡住大门了。
针对这个情况,记者找到了县停车管理服务中心,县停车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徐立敏告诉记者,这3个公共停车位,他们是先前根据华东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而设置的,主要是缓解这里的停车难问题,但这些停车位明确属于公共停车位,并不是商家的“私人专属”,更不能被随意占用。他们也不清楚对方为何现在不愿意设置这些停车位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擅自设置、占用、撤出道路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徐立敏表示,对于具体情况,他们将到现场进行核实后再决定怎么处理。
编后话:作为商家来说,如果确实影响到了生意或进出,完全可以跟相关部门反映,协调处理,像现在这样随意占用公共停车位肯定是不合适的,应该把这些公共资源还给大家。另外,对于这类随意占用、清除停车泊位的行为,也希望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