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5月18日讯 县政府日前发出通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四轮车、电动三轮车的联合整治工作,严禁无牌无证、改装拼装及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电动车上路行驶,严禁从事四(三)轮车生产、销售、租赁等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而一些四轮、三轮电动车不在国家工信部公布的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内,其安全性能也未经认证,所以,公安交管部门无法为四(三)轮电动车办理上牌登记手续。
县交警大队魏塘中队副中队长吴斌强说,由于大部分开车的是老年人或者岁数达到一定程度的,即使原本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往往也是注销了或者是根本没有考过机动车驾驶证的,所以说基本上绝大部分属于无牌无证的现象在运营。
按照本次全县四(三)轮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本月为准备发动阶段,交警部门将对上路行驶的四(三)轮电动车车主进行宣传教育及备案登记;到6、7月份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严格查处四(三)轮电动车违法生产、销售、上路行驶以及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