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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举报人瞄准网购 我县电商很“受伤”
 2016年05月19日 09:58:58 嘉善新闻网
  

  自去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广告法》大幅提高对违法广告的行政处罚力度,由此针对商品广告宣传用语的职业投诉量越来越多。今年以来,不少职业举报人将目光瞄准了电商平台,我县不少电商企业“中枪受伤”。

  从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受理情况来看,2015年全年共受理66件职业投诉案,其中涉及电商的为24件,占比仅为三成;而今年1~4月份,已受理职业投诉人提起的举报投诉42件,去年同期仅为17件,同比增长147%。42件举报投诉中,涉及电商的有26件,约占三分之二,超过了去年全年的电商投诉量。

  据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分析,在针对我县电商企业的26件举报投诉中,针对商家在销售商品时进行虚假夸大广告宣传的有20件,宣传内容的不规范之处主要为普通食品宣传保健效果、每天都是“促销最后一天”、商品是“最好”“最优”等不科学的论断等。被诉的商品种类从食品为主转向其他百货为主,在26件投诉中,涉及食品的仅为10件,占三成左右,而往年的食品类投诉比重占七成左右。此外,被诉电商的类型从经销商向生产商蔓延。在26件投诉中,涉及本县生产企业通过网络自行销售的17件,约占三分之二,而2015年度电商是生产商身份的不足四成。究其原因,近两年在针对职业投诉的调解和处理过程中,食品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经营行为也日趋规范,而其他行业的经营者,尤其是以生产为主附带在网络进行销售的生产厂家,对职业投诉重视程度不足,一旦被职业投诉人盯上,往往不能做到正确面对,在后续的处理中疲于应付,生产经营也因此受影响。

  前段时间,由于销售的商品标签存在瑕疵,我县一家电商企业被四川、安徽和辽宁的职业投诉人同时盯上,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收到三份相同的投诉书,每人要求三万元左右的赔偿。迫于无奈,该电商企业与四川的职业投诉人和解后赔偿近万元,而安徽的职业投诉人对商家提起民事诉讼一审败诉后,辽宁的职业投诉人也已提起民事诉讼。“近一年的时间中,我们花了大量的精力和费用来处理投诉和应诉。”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针对电商企业的职业投诉“来势凶猛”,企业颇感疲惫,经营活动受到很大影响,甚至一度停业。

  “职业投诉人的行为,客观上对促进商家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在当前我们国家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旨下,帮助电商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已亟不可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从事电商的企业必须认真学习新《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树立其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理念,在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广告宣传时,必须对相关的性能、用途、质量、价格、有效期限等内容进行准确、清楚、明白地表述,不允许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语言,也要尽量避免类似的不科学描述。另外,第三方交易平台也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为经营者和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共同促进我县电商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马叶芬 通讯员 沈剑虹 编辑 董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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