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5月20日讯 近日,我县出台了《嘉善县跨镇(街道)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嘉善县村(社区)重要河道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试行)》。
《嘉善县跨镇(街道)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各镇(街道)确定若干条穿越其行政区域范围的主要河流作为考核河流,选取21个入境和21个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点,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作为考核指标,每月进行一次监测,年度进行考核。如果考核结果不合格,且恶化幅度比较大,将对主要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此外,水质考核不合格的镇(街道)将取消其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和污染减排工作考核中的评优资格。河流出境断面的某项污染物指标评定为不合格的镇(街道),从下一年度开始,县环保局将停止审批、核准在该镇(街道)相关区域内增加排放该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而《嘉善县村(社区)重要河道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试行)》主要选取列入市级以上出境断面和县级以上监测断面附近,长度500米以上的有关河道作为考核对象,涉及9个镇(街道)的38个村(社区),共47条河道,每条河道设立一个监测点,依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溶解氧和透明度五项指标进行定期考核排名。并设了两个奖项,一个是村社区的水质优胜奖,另一个是村社区的水质进步奖。
到2020年,我县力争实现Ⅲ类水断面超过8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