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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改革6月实施
  2016年05月23日 16:12:10  嘉善新闻网

  嘉善新闻网5月23日讯  最近,在网上流传一张图片,上面提示说,车险费改6月1日正式落地,6月3日正式切换,并且还罗列了几条出险次数和保费上浮比例等相关内容,而最近这两个月,身边的朋友包括我自己也经常会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说年中要进行商业车险费改,过去一年出过险的要抓紧提前续保,还能按照旧的执行,不然保费将明显上涨,那么,这个消息是否属实呢?

  记者电话采访了嘉兴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解释说,相关信息在浙江省保监局的网站上都已经有了,省保监局和省协会的网站应该都可以看到。至于到底什么时候改?日期定了没有?原则上是7月1号之前。

  记者从浙江保险网上了解到,日前,根据中国保监会的部署,浙江保监局下发了《浙江省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计划,我省除宁波市以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将于今年6月3日晚进行新旧车险业务系统切换,正式实施商业车险改革工作。

 

  驾驶习惯好,车险费改后或将明显受益

 

  那么,调整之后的商业车险具体情况如何?对于车主和保险公司来说,又有哪些影响呢?记者了解到,新规将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以及发生全损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统一为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有效解决了“高保低赔”的问题。

  同时新规删除了多达15条责任免除,明确了车上人员和第三者等概念,减少了理赔纠纷。例如车辆未上牌情况下出险、车上货物或者人员意外撞击导致车损等在新的行业示范条款下均可获赔,直系亲属也可以作为“三责险”的“第三者”赔付。

  此外,车辆受损后,车主既可以向责任方索赔,也可以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并授权公司向责任方追偿,有效解决了“无责不赔”的问题。

  针对广大市民最为关注的“费改”后的价格问题,新规也指出,“出险率低的车辆享受的无赔款优待折扣系数将加大,而出险率高的客户,无赔款优待折扣系数的惩罚力度加强。”

 

  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红利:

  1.保险金额确定更合理。改革后的条款将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以及发生全损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统一为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2.保障范围更广泛。删除了多达15条责任免除,明确了车上人员和第三者等概念,减少了理赔纠纷,使权益保障更加充分。

  3.索赔方式更加明确。车辆受损后车主既可以向责任方索赔,也可以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并授权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4.新规对“费改”后的价格问题有说明:出险率低的车辆享受的无赔款优待折扣系数将加大,而出险率高的客户,无赔款优待折扣系数的惩罚力度加强。

 

  也就是说,对于出险记录较多的车主或是平时驾驶习惯较差、经常违反交通法的车主来说,确实有可能面临来年保费上涨的情况。而对于那些多年未出险,也没有醉驾、超速、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车主来说,保费可能会有大幅度的优惠。

  编后话:可以说,改革后,商业车险保费与投保机动车出险记录、车型等因素的关联度明显提高,这样,既能够引导社会公众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又能够促进汽车厂家不断提升车辆的安全性和易维修性,进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可谓是一举多得。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帖海东  编辑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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