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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坚守在普法路上的“常青藤”
 2016年05月24日 10:07:51 嘉善新闻网
  

  他年近古稀,说起“法”来却精神抖擞;他文化程度不高,讲起课来却有条不紊;他腿脚有残疾,却在普法路上走了近30年……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刘忠几十年如一日,致力于青少年法制教育;退休后,他受聘成为一名普法员,继续普法事业,他说:“为青少年讲课,是我最开心的事!”

  爱岗敬业法如春雨润新苗

  1985年,刘忠从部队转业到枫南乡(现魏塘街道)政府工作。这年,枫南集镇上发生的一件事,让刘忠踏上了普法之路——枫南中学一个未满16周岁的学生因沉迷电子游戏,不仅花光了原本用来交学费的几百块钱,还偷偷拿走了外婆的金项链,卖了继续玩游戏。该学生因盗窃被处以劳动教养两年。听说这件事,刘忠十分痛心,“孩子太小不懂法,一失足可能就毁了他的一生!”

  事情发生后,学校决定聘请课外辅导员给学生讲授法律法规。在部队就对法律很有兴趣的刘忠决定毛遂自荐,他说,不能再让青少年因为不懂法而犯法了。从此,刘忠踏上了28年的普法征程。

  “最喜欢听刘老师讲课,每次都让人感到时间过得很快!”听过刘忠讲法律课的人都纷纷夸赞。这份赞美的背后,凝聚着刘忠在普法工作中呕心沥血的付出。

  开展普法讲座,对于有着20余年普法工作经验的他来说,早已得心应手。然而,每一次普法讲座,刘忠都是抱着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对待。28年来,他坚持订阅法律书籍和法制类报刊,对其中贴近青少年生活实际的法律条文或案例,专心研究、认真消化,并收集起来装订成剪贴本。为了掌握更新、更全的法律知识,仅有小学文化的他自学了我国“一五”普法以来颁布的所有法律。特别是涉及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几乎每一条他都能倒背如流。

  风雨兼程普法一直在路上

  对于普法工作,刘忠总是乐此不疲。尽管腿脚不方便,每次下乡,他还是坚持乘坐公交车前往;为了不推迟讲课时间,他总是会提前30分钟到达讲课现场。

  2014年7月的一天,刘忠要到城南社区为学生们讲课。出发前,却突然下起了暴雨。看着屋外风雨交加,家里人都劝他“雨下得那么大,你腿脚不好,又没车子接送,不如通知社区改期。”“安排好的,怎么能改呢!”刘忠边说边撑起雨伞,向社区走去,一刻也不耽误。这天,当浑身湿透的刘忠准时出现在会场门口的时候,场上爆发出了经久不息的掌声。刘忠说:“那一刻,感觉自己所有的付出都很值得!”

  这些年的普法生涯,也让刘忠和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学生结下了不解之缘。让刘忠印象最深刻的,是2005年9月给魏中村新居民子女学校上课的经历。当天,原本安排在操场上的讲座因为下大雨而无法进行,可是学校最大的教室一次只能容纳100人听讲。刘忠当机立断,决定分批次授课。从早上8时到下午4时,这堂普法讲座持续了整整8个小时。刘忠回忆:“那次讲完课回到家,我就躺床上睡着了,实在太累了。”

  普法生涯的28年间,刘忠奔波在各所学校、村(社区)和企业之间,几乎没过上一个完整的节假日,甚至好几次老伴生病住院,刘忠都没陪伴过完整的一天,对此,他一直心怀歉疚。“只要你身体吃得消,我没意见。”对于刘忠的工作,老伴却很理解和支持。

  凭借突出的贡献,刘忠曾多次被评为县级优秀校外辅导员,县、市级法制教育先进工作者。面对荣誉,他显得十分淡然,“只是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情,希望能用我的知识和阅历,去帮助下一代的成长!”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王欢 编辑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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