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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签下全省首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
 2016年05月25日 09:27:14 嘉善新闻网
  

  昨天上午,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浙江一里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我县10家优秀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保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另外,县农经局与人保财险公司还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作为全省首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对我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是一种探索、创新。”县农经局党委委员沈小杰表示。

  县农经局质监科科长姚杰介绍,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发挥市场主体对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监督和激励作用,从而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引入第三方机构,可加大监管力度,促使企业在生产中有标准可循,进一步完善了舌尖上的安全。”

  在签约仪式上,嘉善县美华水产养殖场、嘉善马家桥甜瓜专业合作社、嘉善县小白龙果蔬专业合作社、嘉善县长浜南瓜专业合作社、嘉善范东粮油果蔬专业合作社、嘉善县惠民蜜梨专业合作社等10家优秀龙头企业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合同。嘉善县小白龙果蔬专业合作社社长王华荣说:“为自己基地内生产的瓜果蔬菜投保非常有必要,投保之后,我们可以在产品包装上印上‘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产品责任险’等字样,也可以在网店首页上进行类似的宣传,可大大增加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信心,从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效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公司副总经理曹守义介绍,在投保之前,保险公司会对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全方位的检查,进行现有风险和潜在风险的识别与估量,而生产者、经营者则需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风险状况整改。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生产者、经营者必须全面有效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这就客观地推动了企业对自身的管理,以谨慎的态度严把质量关,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同时,通过风险管理充分发挥风险监控的作用,通过确立免赔责任、赔款限额和保险费率等方式,约束生产者、经营者对自身的监督管理。这无疑会对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起到推动作用。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倪杨艳 通讯员 王群 编辑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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