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6月2日讯 6月1日开始,县交警部门对我县无牌无证的四(三)轮电动车开展集中整治。今后这些车辆在上路行驶,交警都将要查处。
昨天下午,在县城谈公北路涵洞南侧,一辆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四轮车被交警拦了下来,驾驶员说,自己是去接孙女的,不一会儿,交警又拦下一辆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说,自己也是去接孙女的,这辆车是一年前自己在县城一家电动车销售店里花一万多元买的,当时店家告诉他,这种车是可以上路的。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庄宏伟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类四(三)轮电动车属机动车范畴,我国对机动车实行目录管理,这类四(三)轮电动车并不在机动车目录之内,也就意味着无法上牌,不能在公路或者城市道路行驶。前不久,县政府也发出通告,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四轮车、电动三轮车的联合整治工作,严禁无牌无证、改装拼装及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电动车上路行驶。
据了解,这类四(三)轮电动车出现在嘉善市场上已有多年,因价格便宜,驾驶方便,加上商家多以“中老年代步车”名义销售,并告诉市民这类车无须上牌,通行不受限制,因此,很多中老年人都纷纷购买,成了他们日常代步、接送小孩的专用车,但是也有一些四(三)轮电动车成了部分残疾人参与非法营运的车辆。
昨天下午短短半小时内,交警就查处了6辆四(三)轮电动车。据交警部门统计,我县目前约有三、四百辆四(三)轮电动车,接下去,交警将在一些重点区域和主要路段,对这些车辆进行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