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塘古镇的停车难题让很多商家很头痛,居然有人动起了歪脑筋,侵占河道浇筑停车位。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塘中队督促当事人拆除了“水上停车场”。
据了解,执法队员巡查至西塘镇华联村烧香港,发现有人正在擅自侵占河道浇筑建筑物,已浇筑完成底基约13平方米。据执法队员了解,该农户表示想在河道内建停车位。为阻止河道侵占继续化、防止其他农户跟风,执法队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同时执法人员加强监管,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督促拆除了已经浇筑的水泥底基。
据悉,今年以来,西塘镇范围内发生擅自拓宽堤坝增加土地利用面积及搭建涉水违章建筑等擅自侵占河道违法行为10余起,其中不乏搭建涉水建筑侵占100平方米左右河道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26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旦发现上述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