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民生

侵占河道建停车位执法队员强力拆除
 2016年06月16日 09:58:23 嘉善新闻网
  

  西塘古镇的停车难题让很多商家很头痛,居然有人动起了歪脑筋,侵占河道浇筑停车位。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塘中队督促当事人拆除了“水上停车场”。

  据了解,执法队员巡查至西塘镇华联村烧香港,发现有人正在擅自侵占河道浇筑建筑物,已浇筑完成底基约13平方米。据执法队员了解,该农户表示想在河道内建停车位。为阻止河道侵占继续化、防止其他农户跟风,执法队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同时执法人员加强监管,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督促拆除了已经浇筑的水泥底基。

  据悉,今年以来,西塘镇范围内发生擅自拓宽堤坝增加土地利用面积及搭建涉水违章建筑等擅自侵占河道违法行为10余起,其中不乏搭建涉水建筑侵占100平方米左右河道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26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旦发现上述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方盛艳 通讯员 胡丽青 编辑 黄丽燕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最嘉善微信、in嘉善APP,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