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网视  |  观天下  |  人文  |  生活  |  金融 | 民生  |  话题 | 专题  |  访谈  |  论坛  |  图吧  |  微嘉善  |  爱心志愿者团队  |  嘉善数字报  |  嘉善广电  |  彩票

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16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暨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6年07月15日 16:14:13  嘉善新闻网
  

各镇、开发区(街道)党委,县级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宣传和弘扬地方人文精神,展示身边平凡嘉善人的道德品质与风采,营造全县上下“崇善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6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暨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力培育以“善文化”为核心的县域人文品牌,大力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地嘉人善、敬业争先”这一当代嘉善人的共同价值观,通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2016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暨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县上下形成“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凝心聚力,助推发展,为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和“美丽嘉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 评选对象

  这次评选的对象包括全县范围内农村、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在弘扬“善文化”中涌现出来的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和重要影响力的各类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

  三、 评选标准

  1.“善人”暨道德模范的推荐条件:根据中央文明委[2008]2号文件和相关规定,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无私奉献,勇于创新,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2.“善事”的推荐条件:在我县弘扬“善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美丽嘉善”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对推进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引导“向善”机制的形成、倡导新时期道德取向有积极推动作用,能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认同,成为宣传弘扬“善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样板,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事例。

  四、 评选办法及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主要分宣传发动、民主推荐、公示确定、宣传表彰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至7月20日):拟定活动方案,下发有关文件,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广电台、嘉善报社等部门(单位)组成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县文明办,联系电话:84228130),负责基层推荐、征求意见、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总结表彰等工作。同时在嘉兴日报嘉善版、嘉善县广播电视台、嘉善文明网、嘉善新闻网、嘉善发布、嘉善手机报等刊播开展“’2016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暨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内容,评选活动全面启动。

  2.民主推荐阶段(7月21日至8月5日):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曾当选为嘉善县道德模范、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的不再推荐)。组织推荐:由各镇、开发区(街道)、各部门(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本部门(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推荐典型人物和事例,推荐名额原则上各镇、开发区(街道)不少于2个以上候选人或候选事例,部门(单位)不少于1个候选人或候选事例。群众推荐:主要是发动群众深入挖掘,推荐自己身边的典型人物和事例,需10人以上联名推荐,可直接在嘉善文明网(http://zjjs.wenming.cn/)或嘉善新闻网(http://jsxww.zjol.com.cn/)上下载相关表格,将有关材料报送至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即可。推荐上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5日。以信件形式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嘉善县嘉善大道126号县文明办),信封上请注明“’2016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暨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或通过政府办公系统发至县委宣传部,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箱:jsxwm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16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暨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3.公示确定阶段(8月8日至9月9日)。活动组委会根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善人”入围人员和“善事”入围事例。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2016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暨第六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员和候选事例。并在《嘉兴日报•嘉善版》和嘉善新闻网刊登先进事迹,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县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投票评选,并设立公众参与奖。根据公示投票结果并经组委会审议后,报县文明委审批,最后确定“’2016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暨第六届道德模范。

  4.宣传表彰阶段(9月12日至10月):在公民道德宣传月期间,对评选出的“’2016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暨第六届道德模范进行表彰。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橱窗、宣传文化栏以及镇报、村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身边的道德典型,充分发挥善人善事、凡人善举典型示范作用,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争当善人、人人争行善事”的道德风尚。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部署,把开展“’2016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暨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推进“善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形式。

  (二)坚持面向基层,重在发动群众参与。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面向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三)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作用。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种形式,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形成浓厚宣传氛围。要大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意义、评选标准、活动步骤。“’2016感动嘉善——十大善人善事”暨嘉善县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后,要采取多种形式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万张红榜送好人”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来源     编辑 章永红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嘉善新闻微信,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进入论坛]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分享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